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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提案(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

录入:     www.mjhk.org.cn     2020-10-27 09:56    阅读次数:
叶霞  
 

    为促进乡村振兴、传统文化传承,更好的服务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我委于2019年底对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前往海口市群众艺术馆、骑楼老街等地进行了现场调研。又前往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考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现结合海南省的实际,就调研情况提出如下提案: 

  一、 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经过资源普查、名录建立和项目申报,采取了加大投入、宣传教育、举办展演等多种不同方式的保护措施,逐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持续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民间文化技艺,初步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朝大众化的方向发展。全省非遗保护发展工作对于弘扬优秀道德价值、培厚社区文化积淀、培育良好民风习俗、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深化保护理念。海南的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全省上下对非遗本质特征、保护规律的认识更加清晰,“见人见物见生活”“活态传承活力再现”等理念正逐渐成为全体市民的共识广泛的实践。

  二是设立保护机构,理顺管理方式。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的文化艺术创作。

  三是抓好普查登记建立保护名录海南岛是一个热带岛屿,岛内生活着汉族、黎族、苗族、回族等众多的少数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目前,自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以来,全省18个市县共登记有257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的项目有黎族打柴舞、儋州调声、琼剧等26项、省级项目有海南椰雕、军坡节等46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1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85名,其中绝大部分属中老年人。

  四是建立投入机制,进行分类保护。目前全省已经初步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国家级项目国家每两年一次按项目实际情况和申报数字给予保护资金拨付。省级项目除了省按计划下拨的项目资金外,大部分保护资金为地方财政拨付。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涵盖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民间信仰和岁时节令等多个类别,各级政府根据项目的类别、级别与特点予以分类保护。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动传承发展。海南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和保护传承:仅仅海口市2018年就投入资金196.5万元拍摄非遗项目纪录片和微视频,并在各平台播放宣传。2017-2019年连续每年约投入200万元用于非遗项目宣传展演。尤其是面向青少年的非遗普及教育得到开展,如美兰区灵山中心小学组建的八音学习班,让八音等非遗项目进校园传承与传播实践活跃

  二、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抢救保护普遍不够。目前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海南省很多非遗面临后继乏人、缺乏创新、受众减少甚至濒临灭绝的窘境。如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曾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琼剧的聚散地,现在因保护和发展力度不足,常驻该镇的琼剧团已经由繁荣时期的40多家萎缩到现存的6家。又如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文采村的民间雕刻和陶艺,随着传承人的老去,后继乏人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原生态的打柴舞一直在三亚崖城镇郎典村传承,而国家级传承人已经86岁高龄,如果打柴舞在该村消失,那么这项遗产将永远在世界上消失。

  二是管理政策机制不全。目前,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工作尚未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如非遗传承人认定及退出、传承人的考核与监督、工作人员的保障、资金吸纳与管理等问题,都缺乏规范的政策和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随意篡改扭曲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开发利用程度不高。虽然全省非遗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如龙华区骑楼老街的椰雕吸引了部分市民游客体验旅游,但非遗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方式单一,对民间艺人的依赖较大,开发模式因循守旧、各自为战,缺乏创新意识,还没有形成很好的产业链条,没有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是资金整合投入乏力。全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管理部门工作经费明显不足,无法满足日常开展保护发展工作需要。对非遗传承人扶持的资金投入力度也一直较弱,如海口市传承人每年每人经费补贴只有1000元。资金短缺影响了传承活动的具体实施,制约了承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专业人才资源匮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目前全省非常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从事非遗工作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很大一部分是依托该级文化馆干部兼任,没有编制没有专干,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与制约。

  三、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建议意见

  一是建立法规体系,加强抢救保护。当前形势下,只有把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文化旅游才能得以拓展。为此,一要编制和更新全省保护发展名录。建议学习新疆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加大研究力度、强化分类保护的做法,全面深入的调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档案,确定保护对象,并制定保护管理规定。对于已经灭绝或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及时更新清除。对于新发现和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及时纳入保护名录进行保护。为科学认识非遗、保护非遗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持。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立法。新疆自治区于2008年和2010年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对自治区非遗保护机构建立、名录建设、人才培养、资金使用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使保护工作的开展有规可依。建议我省学习新疆开展非遗立法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指导意见,对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抢救、保护、监督、管理、开发等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法可依,以法为据。三要大力抢救保护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全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优先抢救和保护。省政府要对之高度重视,在其开发利用过程中,从规划、立项、用地以及专项资金的投入上给予支持,促进文化旅游建设。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一要完善保护发展工作机制。省旅文部门要制定和出台各项管理规定,紧扣非遗的本质特征,加强协调,研究和完善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对现有的国家级代表性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对代表性不够、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定的项目,建立退出机制。要坚决查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随意篡改扭曲的行为,保护好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二要建立资金整合投入机制。在使用好中央建设资金的同时,省政府要安排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建设基金制度,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统筹各类文化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将各类资金整合捆绑起来重点投入,形成亮点。三要制定完善认定标准和监督机制。要修订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分类方法和标准,建立全面反映非遗项目特点和内涵的分类体系。制定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基本规范,科学确定保护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情况评估机制,并完善监督与执法的相关机制。四要强化宣传教育。建议学习新疆通过参加非遗博览会、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各种对外展示交流活动,宣传展示非遗文化艺术精华、增强民众对海南历史文化的了解。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各种载体,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支持非遗进校园,推动非遗的普及教育。

  三是深化保护开发,促进融合发展。一要命名一批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建议学习新疆在全区命名7类共91个非遗保护传承基地的做法,丰富全省非遗保护载体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到非遗保护传承的队伍中来。二要探索建立海南非遗传统工艺工作站。学习新疆在全区建立3家民间手绣工坊、230多家合作社、吸纳刺绣从业者8000余人的做法,探索建立海南非遗传统工艺工作站,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实践能力建设,促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商业、农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如可以尝试在海口市骑楼老街建立展示性非遗传统工艺工作站。在游人密集的场所开展琼剧、海南斋戏、海南公仔戏、海南椰雕、民间石雕技艺等现场展示和商业表演,提高遗产的可见度。三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性和现代性的融合发展。要正确处理传统传承与现代创新的关系,继承非遗的优秀传统文化,又不断更新,在新与旧的交融中发展和升华,形成适应现代需求的独具特色的海南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纳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琼剧可以尝试在继承其唱腔、服饰等精髓的基础上,创新出大量现代题材的琼剧新作,扩宽受众,丰富内涵,促进提升。

  四是培育相关人才,传承文化基因。要积极开展非遗保护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门培训、艺术研讨、宣传展示、业务指导、基层调研、记录拍摄等形式,培养专业人才、推进非遗保护传承。要大力培育民间乡土人才,加强对非遗传统工匠、农村文化人才等的培育,建立激励机制,提高传承人的补贴待遇,促进文化传承。结合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尝试引进开发非遗的一些文化企业人才,促进非遗与商业、旅游业、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广纳贤才,使我们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发展中留住乡愁、留住文化、留住根脉。

(该篇提案为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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