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序
凡例
第一章 概述………………………………………… 1
第二章 组织………………………………………… 5
第一节 沿革………………………………………………… 5
第二节 领导机构…………………………………………… 6
第三节 基层组织…………………………………………… 8
第四节 市委会机关工作机构……………………………… 10
第三章 思想建设…………………………………… 12
第四章 重要活动…………………………………… 20
第一节 重要会议…………………………………………… 20
第二节 参政议政…………………………………………… 24
第三节 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9
第五章 章程………………………………………… 46
第六章 人物传略…………………………………… 57
第七章 大事记……………………………………… 61
(主编:芮锡森;副主编:邱宏泽;编辑:高芳峰 李运全。2002年4月)
序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参政党。民建海口市委自从建会以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本会省委和中共海口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与活动。直至今日,她已走过了46年的光辉历程,充分发挥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也与中国共产党一起经受过风雨同舟,荣辱与共。
《海口民建志》是民建海口市委历史的再现,是一部比较完整和系统地反映民建海口市委产生和发展历程的专著。它为人们了解和研究民建海口市委的历史提供了可靠的资料,也可以作为历史的借鉴。
今天是昨天的继续,是历史的延伸。我们编汇《海口民建志》,旨在借鉴历史,发扬民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以便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海口民建志》的编汇工作历时三载,三易其稿,今天终于面世了,这是值得庆贺的事。当然,《海口民建志》未免尚有纰漏之处,但它仍不失为一部反映海口民建工作概貌的好书,因此我很乐意向民建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推荐此书。
借此书出版之际,我们向参加本书编写、校对和提供资料的同志表示感谢!向资助本书出版的海口赛强公司表示感谢!
民建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口市委主委 芮锡森
2002年4月15日
凡 例
一、本志采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详实地记述了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口市委员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二、资料主要依据会员档案、会议记录、《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口市委员会志》(1991)、《海口市政协志》(1993)、《海口市人大志》(1998)、《中国民主建国会史稿》(2000)、《海口民建》(1997一2001),以及走访会员所得口述。
三、本志记述年限,上溯1956年,下迄2001年。起止时间用“—”表示,如:“1956.9—1958.10”即1956年9月起至1958年10月止,“1997.6—”即1997年6月起,“—2000.1”即至2000年1月止。
四、本志按章、节、目体例编排,各章、节、目的史实均按年月顺序记述。
五、本志共分七章,约有5万多字。
六、本志资料均经核实后载入。为节省篇幅,一律不予注明出处。
第一章 概 述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民建有着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家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等。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1948年,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5月1日关于召丌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建中央确定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本会政治纲领,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工作,推动成员和所联系的民族工商业者学习并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经济,特别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从1955年第—届中央委员会以来,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有:黄炎培、胡厥文、孙起孟、成思危。
1956年初,受民建中央派出机构——民建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后改为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和中共统战政策的指导下,首批吸收海口市知名爱国人士、工商业者: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王桂山为民建会员,同时批准由他们负责在海口筹备支部组织,发展会员,并推荐邱秉衡为召集人,陈鼎祥为副召集人,推选出筹备委员11名。于1956年5月8日,正式成立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委员会。1956年5月25日成立民建海口市支部委员会,推选出委员5名,主任委员:邱秉衡,副主任委员:陈鼎祥。接着,1956年9月9日,民建海口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推选出委员9名,主任委员:邱秉衡,副主任委员:陈鼎祥、王桂山,秘书:卢芸生。筹委会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为政治纲领,确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认真组织会员学习贯彻民建中央指示的方针,在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推动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积极投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掀起了公私合营的高潮。民建会员中的骨干在省、市人大和政协中还担任了代表和委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责。
在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中,由于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民建海口市筹委会的会员和干部有相当一部分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于是筹备工作历时二年。1958年10月7日始成立民建市委会。在1966年5月开始,持续了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海口民建组织被迫害停止活动。当时除少数专职领导人员参加由市革命委员会统战小组举办的“学习班”集中学习外,其余机关干部下放到罗牛山五七干校边劳动边参加“斗批改”。一直到1978年岁末,全国民建各级组织恢复活动后,才陆续调回市委会机关工作。尽管如此,广大市民建会员仍然一直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统一战线政策,坚持社会主义信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民建会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政策,落实错划右派改正工作。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被错划为右派的会员,根据中共中央1978年11号、55号文件精神,即党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及抓紧做好安置和改正工作等项决定。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已全部得到改正。对错划右派中被开除处理的全部恢复了工作或改办退休。民建市委会接着积极组织会员学习,参政议政,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和全国人大政协五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对新时期总任务的认识,热烈拥护党中央作出的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英明决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学习,大家分清是非,统一思想,逐步消除了余悸和怨气,表示团结一致向前看。
1984年,组织会员学习邓小平《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
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明确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
1985年至1987年,组织会员为社会服务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几年来,我会与市工商联密切配合协作共同搞经济咨询服务、经济实体、培训工作。创办了海口市工商贸易服务公司和海口工商大厦两个经济实体。创办了海口建联职业技术学校,又承办了北京经济函授大学海口分校。这两所学校开办了财务会计专业班,各种旅游培训班,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经济文秘专业班,招收了2429人,为海南办经济特区创造了财富,培养了人才。深刻认识到海南建省办经济大特区,对四化建设,对加快海南开发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公布,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市民建会积极组织会员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参政党的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与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990-2001年,十二年来,海口民建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一人一议”和“我为海口特区献良策”活动,积极投身社会调查和视察活动,通过人大、政协各种渠道提交提案、议案、建议、意见、调研和社情民意反映等共421件,其中关于经济建设的148件,关于统战和政协工作的94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115件以及其他材料64件。我会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成员和主要领导在各种人大会议、政协会议、中共海口市委和市政府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上,积极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不少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实行。我会会员积极参加统战活动,社会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联谊工作,同港澳台胞中的经济界人士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协助政府引进资金为扩大开放,增进经贸往来,为海口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的经验和体会可归纳为:“真诚、尽职、团结、求实”,那就是真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发挥参政党应尽的职能作用,为海南特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搞好团结,上下一心为既定目标奋进;脚踏实地、多作实事、务求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展望新世纪,我们要继续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民建中央、民建海南省委和中共海口市委的领导下,弘扬民建优良传统,切实加强思想、组织的自身建设,更好发挥我会功能,积极开创我会工作新局面,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海口市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 组织
第一节 沿 革
一、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委员会
1956年初,当时海口市知名的爱国人士、工商业者: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王桂山被市委派往广州市参加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会议。同时他们被民建中央派出机构——民建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吸收为民建会员,受民建中央指示,会后,由他们负责在海口筹备成立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委员会,在中共海口市委的支持指导下,于1956年5月8日召开成立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委员会会议,会议推选邱秉衡为召集人,陈鼎祥为副召集人。
二、民建海口市支部委员会
经民建广东省委批准,1956年5月25日,正式成立民建海口市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邱秉衡为主任委员,陈鼎祥为副主任委员。参加支部成立大会的有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翁戈矛部长,市民革、市民盟等组织负责人和本市工商界中的骨干。
三、民建海口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民建海口市支部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内,会员人数已经从十几人发展到了三十多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经民建广东省委批准,于1956年9月9日,成立民建海口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委员九人组成,推选邱秉衡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鼎祥为副主任委员。筹委会下设七个基层组织:百货支部、果菜副食支部、饮食服务支部、食品厂支部、五金交化小组、医药小组和电机厂小组。会议邀请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翁戈矛莅临指导。
四、民建海口市委员会
民建海口市筹备委员会自从1956年9月成立后,接连开展的公私合营、整风反右等运动,有一批工商业者被错划为右派,发生了重大的人事变动,以至1958年10月7日才正式宣告民建海口市委员会成立。在民建海口市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九名,李福民当选为主任委员,云锦卿为副主任委员。自1958年10月7日起挂牌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口市委员会(简称民建海口市委)于新华北路162号。从此委员会下设各基层支部组织。1958年10月至2001年10月先后召开过九次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历届民建海口市委员会领导机构。
民建海口市委员会原隶属受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省级领导,海南建省后,1990年11月海南成立民建海南省委员会,从此,民建海口市委员会隶属民建海南省委员会领导。
第二节 领导机构
民建海口市地方组织的领导机构,于1956年初按照民建中央、民建广东省工作委员会、中共海口市委的指示:在海口市成立民建支部筹备委员会,推举邱秉衡为召集人,陈鼎祥为副召集人。1956年5月25日,成立民建海口市支部委员会。1956年9月9日成立民建海口市委筹备委员会。1958年10月10日选举产生民建海口市第一届委员会,直到2001年底共历九届。
历届市委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委员名单
届 别 |
主委 |
副主委 |
秘书长 |
委 员 |
筹备委员会 (1956.9— 1958.10) |
邱秉衡 |
陈鼎祥 王桂山 |
卢芸生 (秘书) |
邱秉衡、陈鼎祥、王桂山、卢芸生、 林鸿藻、郑昌运、许琼兰(女)、林志贤、江天富 |
第一届 (1958.10- 1960.3) |
李福民 |
云锦卿 |
吴家琼 (秘书) |
李福民、云锦卿、吴多风、陈恢中、 潘子轨、李先正、程明山、吴家琼、 王桂山 |
第二届 (1960.3— 1963.4) |
李福民 |
云锦卿 |
郑启寰 <秘书) |
李福民、云锦卿、黄炎烊、吴多风、 李先正、陈恢中、潘子轨、程明山 |
第三届 (1963.4— 1966.5) |
李福民 |
云锦卿 |
郑启寰 (秘书) |
李福民、云锦卿、冯乃敬、黄炎烊、 潘子轨、赖捷登、李先正、程明山、 郑昌运 |
第四届 (1980.12— 1984.6) |
陈鼎祥 |
郑昌运 林鸿藻 李福民 |
|
郑昌运、陆国桐、赖捷登、林鸿藻、 李福民、谢肖珊、陈鼎祥、何增裕、 林志贤、钟衍保、潘子轨 |
第五届 (1984.6— 1987.7) |
郑昌运 |
林鸿藻 陈鼎祥 李福民 何增裕 |
|
郑昌运、林鸿藻、陈鼎样、李福民、 何增裕、谢肖珊、陆国桐、钟衍保、 林志贤、潘子轨、许鸿奕 |
第六届 (1987.7— 1991.9) |
郑昌运 |
林鸿藻 李福民 何增裕 谢肖珊 |
王春杰 (秘书) |
郑昌运、林鸿藻、李福民、何增裕、 谢肖珊、王春杰、梁建勋、邱宏泽、 苏庆雄、林志贤、钟衍保、许鸿奕、 潘子轨 |
第七届 (1991.9— 1995.10) |
李福民 (名誉 主委郑 昌运) |
邱宏泽 芮锡森 |
邱宏泽 (兼) |
李福民、邱宏泽、芮锡森、苏庆雄、 梁庆耀、郑淑华(女)、许鸿奕、韩明 生、梁志雄、侯升荣(1995.5—)、吴明哲(1995.5—)、高芳峰(1995.5—)、陈家畅(1995.5—)、郑群兰(女1995.5—) |
第八届 (1995.10— 2001.10) |
芮锡森 (名誉 主委; 李福民、郑昌运) |
侯升荣 吴明哲 韩明生 |
韩明生 (兼) |
芮锡森、侯升荣、吴明哲、韩明生、 邱宏泽、高芳峰、郑淑华(女)、梁庆 耀、叶霞(女)、梁志雄、苏庆雄、陈 家畅、郑群兰(女) |
第九届 (2001.10—) |
芮锡森 |
叶 霞 梁伟烈 董敬军 麦发强 |
邱宏泽 |
叶霞(女)、李运全、李爱国、邱宏泽、 杨光、麦发强、芮锡森、邹春来(女)、 宋美云(女)、陈国诚、陈家畅、郑群 兰(女)、侯升荣、高芳峰、陶秀青、 梁伟烈、韩明生、董敬军、雷俭、戴 国镇 |
历届省委副主委、常委、委员名单
届别 |
副主委 |
常委 |
委员 |
广东省第二届委员会 |
|
|
郑昌运、李福民、 何增裕 |
海南省第一届委员会 (1990.11-1997.6) |
李福民(顾问: 郑昌运) |
|
邱宏泽、芮锡森、 何增裕、戴国镇 |
海南省第二届委员会 (1997.6-) |
芮锡森 |
侯升荣、吴明哲兼 秘书长(2000.7-) |
戴国镇 |
第三节 基层组织
海口民建地方组织,在1956年初会员多数是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为此,基层组织的设立,一开始就以会员人数在行业的多或少而定,行业较大,会员较多的就设立支部;行业较小,会员较少的则设立小组。如百货支部、果菜副食支部、饮食服务支部、食品厂支部等。五金交化小组、医药小组、电机厂小组等,在各行各业公私合营后,基层组织有七、八个。
从1958年民建市委会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基层组织有8个支部和2 个小组。其中行业支部6个:百货支部、副食支部、食品厂支部、服务饮食支部、土产支部、棉布支部,综合支部2个:医药图书侨批综合支部、机关家属综合支部。各支部有支委3至5人,支委按组织、宣教、文书进行分工。2个小组:秀英小组、工业器材小组,各设一名小组长。这段时间的组织生活会定每星期一次,在星期一晚上,以学习为主,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当时国内外的时事政治。
1980—1987年“文革”后,基层组织恢复活动,因成员退休多,改设四个支部和一个小组:商业支部、供销支部、工业支部、综合支部和妇女小组。
1987-1995年民建市委会机关建设得到加强,新设立三个工作组:组织宣传组、三胞联络组、经济咨询工商培训班,分别由正副主委兼任组长,直接领导具体指导工作。91年为了适应形势发展,从会员的实际出发,结合居住所在地,将原来的商业支部、供销支部、工业支部、综合支部、妇女小组进行调整,改为第一、二、三、四,四个支部,各个支部负责人都由年富力强的文化水平高的思想理论高的会员担任,负责组织学习,调研参加社情民意活动。
1996-2001年,随着海南建省办经济大特区,为服务海口市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建市委更加适应新形势要求,更加要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参政党作用,吸收一大批思想素质高、知识水平高的五师(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律师)入会,为进—步组织好基层组织参政议政活动,市委会根据会员所在的工作单位、专业、所在辖区,将基层组织改建为九个支部:商业支部、城建支部、工业支部、振东支部、新华支部、秀英支部、机关支部、退休一支部、退休二支部,各基层支部定为每月的三号半天活动,参政形式多样:有政治学习文件,党的方针政策:专题研讨,专题考察等等活动,另外,于1998年还成立一个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30名左右。成员的来源是市委会委员、各基层支部主任及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会员,经济专家、企业经理。他们每月都聚集一起,研讨国家大事,为海口经济建设献计献策。
民建海口市委历届基层组织情况表
时间 |
名称 |
召集人 |
副召集人 |
委员 |
人数 |
|||||||
1956.5 |
海口市支部 筹备委员会 |
邱秉衡 |
陈鼎祥 |
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江天富、王桂山、柯树漉、柯大熊、吴多风、敦贻轨、卢芸生、林志贤、钟衍保 |
12 |
|||||||
|
||||||||||||
时间 |
名称 |
主委 |
副主委 |
委员 |
人数 |
|||||||
1956.5—1956.9 |
海口市支部 |
邱秉衡 |
陈鼎祥 |
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江天富、王桂山
|
38
|
|||||||
|
||||||||||||
时间 |
名称 |
主任 |
副主任 |
委员 |
人数 |
|||||||
1956.9—1958.10 |
百货支部 |
黄炎烊 |
曾文綍 |
|
11 |
|||||||
果菜副食支部 |
赖捷登 |
|
|
6 |
||||||||
|
饮食服务支部 |
钟衍保 |
|
|
7 |
|||||||
|
食品厂支部 |
潘子轨 |
|
|
6 |
|||||||
|
五金交化小组 |
郑治安 |
|
|
5 |
|||||||
|
医药小组 |
林志贤 |
|
|
4 |
|||||||
|
电机厂小组 |
陈家禄 |
|
|
3 |
|||||||
1958.10 |
百货支部 |
黄炎烊 |
曾文綍 |
|
12 |
|||||||
—1966.5 |
副食支部 |
赖捷登 |
|
|
8 |
|||||||
|
食品厂支部 |
潘子轨 |
|
|
7 |
|||||||
|
饮食服务支部 |
钟衍保 |
|
|
8 |
|||||||
|
土产支部 |
何增裕 |
|
|
10 |
|||||||
|
棉布支部 |
冯乃敬 |
|
|
6 |
|||||||
|
医药支部 |
林志贤 |
|
|
5 |
|||||||
侨批、家属支部 |
吴多凤 |
谢肖珊 |
|
8 |
||||||||
1980.9- |
商业支部 |
陆国桐 |
曾文綍 |
|
30 |
|||||||
1991.5- |
工业支部 |
苏杰生 |
|
|
17 |
1991.6 |
综合支部 |
苏庆雄 |
洪材见 |
|
24 |
妇女小组 |
潘瑞珍 |
|
|
4 |
|
1991.6- |
第一支部 |
戴国镇 |
许鸿奕 |
|
30 |
1992.4 |
第二支部 |
苏庆雄 |
梁庆耀 |
|
29 |
第三支部 |
王树德 |
邱宏泽 |
|
19 |
|
1992.5— |
企业一支部 |
戴国镇 |
许鸿奕 |
|
23 |
1996.6 |
企业二支部 |
苏庆雄 |
杨家和 |
|
23 |
|
企业三支部 |
侯升荣 |
韩明生 |
|
21 |
机关支部 |
高芳峰 |
王树德 |
|
20 |
|
1996.7- |
机关支部 |
王树德 |
戴国镇 |
|
17 |
1999.7 |
城建支部 |
叶霞 |
雷俭 |
|
20 |
|
商业支部 |
苏庆雄 |
陈家畅 |
|
26 |
|
工业支部 |
粘孝信 |
|
|
13 |
|
振东支部 |
杨光 |
|
|
13 |
|
新华支部 |
郑群兰 |
唐长志 |
|
18 |
|
秀英支部 |
张海顺 |
|
|
16 |
|
退休一支部 |
杨家和 |
王春杰 |
|
15 |
退休二支部 |
温开东 |
吴家琼 |
|
32 |
|
1999.8- |
机关支部 |
戴国镇 |
梁建勋、高芳峰 |
王应全、简亚庆 |
17 |
|
城建支部 |
叶霞 |
雷俭、邓存琼 |
陈忠雄、梁伟烈 |
20 |
|
商业支部 |
苏庆雄 |
陈家畅、李爱国 |
郑炳南、陶秀青 |
23 |
|
工业支部 |
孙荫明 |
宋美云 |
刘纯 |
13 |
|
振东支部 |
杨光 |
陈少萍、李运全 |
文华禄、肖成孝 |
15 |
|
新华支部 |
郑群兰 |
唐长志、梁振义 |
梁人高、吴珍 |
19 |
|
秀英支部 |
张海顺 |
邹春来、麦发强 |
楚云飞 |
16 |
|
退休一支部 |
杨家和 |
王春杰 |
苏杰生 |
15 |
退休二支部 |
吴家琼 |
许鸿奕 |
占秀胜 |
28 |
第四节 市委会机关工作机构
1956年9月至1966年5月,从民建海口筹备支部至民建海口市委员会成立,机关编制人员4名,领导为兼职(当时与市工商联并合),其他工作人员安排组织、宣传、秘书等工作。
1966年5月至1979年,“文革”期间机关工作基本上停止,只剩下2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剩余人员下放“五七”干校。
1980年至1989年,民建市委机关恢复正常工作,机关编制设置3名,一名为专职领导,一名为秘书工作,一名为处理会员日常工作。
1987年,市委会机关建设得到加强,新设立三个工作组:组织宣传组、三胞联络组、经济咨询工商培训组。
1990年至2001年,民建市委机关工作走上正轨,受中共市委的重视下达干部编制五名,91年批准市委会下设立办公室,专职领导设主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各位专干负责组织、宣传、联络等工作。
市委机关工作还制定“四制一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工作职责,内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
第三章 思想建设
1956年5月,海口市民建会成立后,继承和发扬民建的光荣传统,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多党合作的统一;坚持共产党领导和互相监督的统一;坚持接受共产党领导和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统一。市委会领导班子认识到:坚持不断提高会员政治素质是我会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凝聚力和工作活力的前提,因此,在新时期会务实践中注意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辨别力,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饱满的爱国奉献精神,对促进海口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作用。
1956年为提高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市委会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海口市工商界社会主义讲习班进行脱产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中央关于迎接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新形势,发挥工商界中骨干分子作用等指示。此后在海口市掀起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
1957年6月发动成员深入开展反右派斗争,全面开展整风活动,还在运动中成立了“市民建、工商联两会整风工作委员会”领导反右派整风运动工作,运动后期,两会成员被错划为右派的共有66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原被划为右派的成员进行复查,根据中共中央1978年11号、55号文件精神,已全部得到改正,并恢复工作,补发被扣减工资)。
1959年广东省工委会、省工商联发出了“认真贯彻‘顾一头,一边倒’精神,推动会员积极投入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知,市民建会就贯彻两会精神,对会员进行了“顾一头”教育。
1960年3月,市民建召开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对全员进行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和前途教育,鼓励会员坚决听毛主席的话,跟中国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克服暂时出现的困难。
1961年民建海口市委学习贯彻“神仙会”精神,采取“情况大家摆,问题大家找,分析大家做,办法大家议”的方法,在工商界中掀起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的经济建设热潮。
1963年4月,市民建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把“教育会员坚持兴无灭资的政治方向和为社会主义服务方针”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推动成员鼓足干劲,努力增产节约,积极扭转亏损,增加合理盈利的增产节约运动。
“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市委会按照民建广东省委的指示精神,在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阶级斗争为中心,以反对现代修正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推动学习毛主席著作,加强思想改造,在服务中做出贡献等活动。
1966年5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海口市民建会被迫停止一切活动。
1980年民建海口市委恢复组织活动后,组织会员学习民建三大精神,“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1980至1986年间,市委会组织成员着重学习邓小平同志的《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学习《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邓小平同志的《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文章和论著,在学习中经常提醒会员:看事物,想问题,一言一行,都要从“四项基本原则”出发。
1987至1989年,市委会组织成员着重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第十三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的有关文件。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中,本会会员本着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精神,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稳定局势,做了不少工作,每个会员都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深刻的教育。
1990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89年14号文件精神《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使会员认识到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从而自觉地与中共保持一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维护安定团结,为四化的顺利进行做出努力。根据民建中央的指示精神,吸收新会员注意政治质量、德才并重,集中精力做好健全、巩固组织工作,不断提高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结合国情、省情、市情,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中共党章党史和民建会章会史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观念,动员全体会员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服务,发挥会员的智慧,为经济建设、四化建设多作贡献。充分发挥参政党的职能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参政议政和协商监督工作。
1991年市委会多次组织全体会员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人民日报》“七一”社论、《坚定地走自己的路》,还组织会员到冯白驹将军纪念馆、宋庆龄故居、冯平将军纪念馆参观,使会员得到了深刻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肩负责任重大,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发扬中共风雨同舟, 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为实现海口市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宏伟目标献计献策。
1992年-1995年市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根据民建中央工作重点和市委统战部对各民主党派的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一是认真组织会员学习“邓选”三卷、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十四大”文件精神,学习本会章程、会史,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促进祖国统一重要讲话,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参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全体会员通过学习,增强了参政党意识,在参政议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方面使会员工作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加强对机关专职干部的管理培训,市委会先后派出4名干部参加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统战理论培训班,使这些专职干部的政治素质得到了提高。
1994年开展“做一个合格的民主党派成员”的演讲比赛和“为椰城建设献良策”活动,激发了全体会员的爱国主义热情,并得到了锻炼。市委会还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除采用生活会、学习会等形式组织会员学习外,还积极组织骨干会员和部分新会员参加了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培训班,听取了形势报告;组织退休老会员到万宁东山岭和兴隆华侨农场参观视察。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学习,使本会干部和会员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更加坚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1995年在民建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市委会和民建省委联合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大会,通过回忆五十年来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风雨同舟的革命历程,使全体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本会光荣传统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加深了会员对组织的热爱,芮锡森等20位同志被评为省优秀会员,受到民建省委表彰:芮锡森同志还被评为全国优秀会员,并被应邀赴京参加民建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及优秀会员表彰大会。
1996年市委会把学习中共十四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同志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以及江泽民同志有关“一定要讲政治”的讲话作为重要的政治学习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正副主委集体学,支部生活会集中学。商业支部开展统战知识竞赛,加深理解,市委会还发动广大成员积极参加市委统战部和《海口晚报》联合举办的统战知识竞赛活动,有二人获二等奖,一人获三等奖。
在我市各民主党派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经验交流会上,我会成员侯升荣、韩明生、粘孝信、孙荫明、叶霞、林志贤等六位同志被评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积极分子”。
商业支部参加了民建中央两建部在安徽省黄山市举办的“现代企业制度研讨班”,提交了《关于承包经营的几点思考》和《连锁经营是国有商业企业的发展方向》两篇论文进行了交流。
1997年我会组织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理论政策,学习中共十五大会议精神,学习中共海口市委第八届六次“扩大”会议精神,学习民建中央、民建省委的有关会议精神,以自学为主,同时采取系统学、专题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市委委员, 支部正副主任、机关干部参加市统战理论学习班,有关骨干分别参加中央社院、省社院各级党校的理论培训班,坚持正面教育,把握言论导向,创办《海口民建》通讯刊物,更好地传达上级精神,宣传统战理论,反映会员动态,反映会员风貌,推广支部先进工作经验,扩大与兄弟组织间的交流。此外,组织会员观看《离开雷锋的日子》、《鸦片战争》影片,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历史教育。
1998年,市委会利用生活会、委员扩大会、主委会等形式组织成员进行理论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学习杜青林同志《任重道远,开拓进取》的讲话,学习中共海口市委九届一次会议精神,学习江泽民主席在抗洪抢险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结合本会实际,组织会员学习会章、会史,选
派新会员参加省民建举办的新会员读书班, 组织会员骨干参加市各党派团体骨干学习班和市社会主义学院学习统战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6月3日,市委会组织各支部学习纪念邓小平真理标准讨论二十周年,回顾历史,更高地举起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会员李运全用业余时间精心辅导青少年学习书法艺术,其中有8名学员的书法作品参加“烟台杯全国少儿书法大赛”获奖,李运全也荣获“烟台杯全国少儿书法大赛最佳园丁奖”。另外,其书法作品被选送参加“全国首届海峡两岸甲骨文书法作品联展”。
1999年4月,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使用3枚导弹袭击我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造成馆舍严重破坏,3人死亡,20多人受伤,对中国主权粗暴侵犯,激起了中国人民和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的愤慨。我会组织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驻会干部和部分会员代表举行座谈会,认真学习胡锦涛副主席代表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发表的重要电视讲话,声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野蛮暴行,拥护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并表示要发扬中国民主建国会热爱祖国, 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的光荣传统。以实际行动为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做贡献。
7月份我会组织会员骨干迅速传达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法轮功问题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各支部会员学习关于不准修练“法轮大法”的通知。组织批判李洪志的“法轮大法”。经过协助区政府做了很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挽救了一位曾参加法轮功非法活动的会员。我会还参加了市委统战部组织的批判大会,针对李登辉的“两国论”进行了批判。
市委会先后推荐吴明哲等5人参加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6人参加省民建举办的第三期读书班;6人参加市政协骨干学习班,还有10人参加市统战骨干和党外年轻干部学习班。参加学习的同志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方面都获得不同程度的提高。
市委会十分注重利用各种刊物丰富会员的学习生活,给机关和各支部订阅各种学习刊物12种,按时出版《海口民建》季刊,利用该刊物发表会员参政议政的文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交流会务活动的情况,并与各地兄弟组织互相交流,特别是商业支部做到每人订阅一本中央刊物《民讯》,我会积极帮助会员向各种报纸刊物投稿,有7篇文章被刊登。芮锡森同志《中共琼崖一大旧址——邱宅的主人》一文,获《海口晚报》举办的“虎牌杯”庆祝海南解放五十周年征文优秀奖。“海南省收藏家协会”成立,会员周大宗为会长,何翔为秘书长;芮锡森在收藏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海口市首届十佳收藏者”,会员李运全获“全国首届少儿美术杯书画大赛”优秀园丁奖。
12月,市政协、市委统战部举办“统一战线‘世纪杯’书画摄影大赛”,我会选送66幅作品参加,李运全、梁振义、芮锡森、高芳峰、邱宏泽、陶秀青、吴良兴、何翔等28件作品入展,有5件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市委会积极组织会员开展丰富多彩健康的文体活动。如组织代表队参加市统一战线沙滩运动会、迎春联欢会、在职会员联谊会、国庆50周年前夕举办了“迎中秋、庆国庆”联欢晚会和参加在吉隆坡举行的“世界海南乡团联谊会”:庆祝澳门回归和纪念中共89年14号文件发表10周年活动。各基层支部分别组织会员“走出去”体验生活,考察学习,如商业支部组织会员到芒果、龙眼基地进行农业经济考察;新华支部、秀英支部组织会员到秀英古炮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商业、机关、城建支部会员分别到铜鼓岭、鳄鱼湖和官塘等地考察旅游项目:退休支部骨干开展慰问老会员活动,给一些生病或生活困难的老会员赠送了慰问品;老龄会员还在重阳节举行国际老年人登高活动。
2000年,市委会为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3月组织全体会员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沈教授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的录像,提高有关世贸组织问题的知识;4月召开支部领导以上人员,联系“三讲”教育和思想实际举行思想工作座谈会;6月组织会员听取民建中央培训中心主任强磊作关于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中的热点问题的报告;组织会员骨干参加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领导人恳谈会暨统一战线骨干学习班;组织会员参加市统一战线沙滩排球赛。城建支部、秀英支部组织会员到南丽湖、假日海滩开展活动;市委会还举办了民建会迎春联谊会,增进了会员的感情,增强市委会的凝聚力。在两个文明建设活动中,叶霞被评为市十佳巾帼建功标兵:民建中央举办“纪念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55周年征文和书画比赛”,会员李运全报送参赛的二幅书法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李运全还获得市精神文明产品奖。
2001年,为贯彻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普及统战知识,我会将160张统战知识竞赛答卷发给了全部会员对答,加强了会员对统战理论的学习,加深了会员对统战理论的认识。芮锡森参加中共海口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在会上发表《要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并被刊登在《海口晚报》上。吴明哲、叶霞、梁伟烈和麦发强参加民建中央在福建泉州举办的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研讨班学习。陈国诚参加省社会主义学院党派班学习。郑淑华、黄引旧、张洪德和李才发参加民建10市成都会议,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的职责》与兄弟省市民建会的同志进行了交流。组织会员参观在我会第一任老主委邱秉衡同志故居举办的《中共琼崖地方组织的光辉历程》展览,学习江总书记在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当场进行党史会史教育。《海口民建》作了改版,以彩色封面,分栏目规范出版。我会李运全的书法作品于六七月间分别获得“二十一世纪海峡两岸书画交流大展赛”金奖和“建党80周年中国书画大赛”一等奖。
第四章 重要活动
第一节 重要会议
一、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会议
1956年5月8日在新华北路162号召开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会议,在会议上由邱秉衡同志传达民建广东省委关于成立地方组织的指示精神,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翁戈矛部长也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决定成立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委员会,同时推选: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王桂山、柯树漉、柯大熊、吴多风、敦贻轨、卢芸生、江天富、林志贤、钟衍保等12位同志为筹备委员会委员,其中邱秉衡为召集人,陈鼎祥为副召集人。
二、民建海口市支部成立大会
1956年5月25日在新华北路162号召开民建海口市支部成立大会。会议听取了邱秉衡同志作关于筹备工作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由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江天富、王桂山等五人组成的支部委员会,邱秉衡当选为主任委员,陈鼎祥当选为副主任委员。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翁戈矛部长参加了支部成立大会,参加大会的还有市民革、市民盟等组织负责人和本市工商界中的骨干分子。大会号召全体会员积极参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协助清产核资工作,实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三、民建海口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1956年9月9日在海口市新华北路162号召开民建海口市委员会筹备会,出席筹备会的会员有38人,会议邀请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部长翁戈矛莅临指导。会议由召集人邱秉衡汇报市委会筹备工作情况,宣读了民建会章程,宣告民建海口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会议推选邱秉衡、陈鼎祥、王桂山、林鸿藻、许琼兰(女)、郑昌运、林志贤、卢芸生、江天富等9人为筹备委员会委员,邱秉衡为主任委员,陈鼎祥为副主任委员,卢芸生为秘书。会议号召全体会员继续发扬爱国民主的光荣传统,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清产核资,加快实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速度。
四、民建海口市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
1958年10月7日至10日,在海口市中山路15号(原同市工商联合址)召开民建海口市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42人,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部长翁戈矛莅临大会指导并作出大会重要发言。大会主要内容是:(1)总结筹委会工作;(2)传达广东省民建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精神:(3)团结、教育、帮助会员改造成为真正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推动会员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大会宣告民建海口市委员会正式成立,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九名:李福民、云锦卿、吴多风、陈恢中、潘子轨、李先正、程明山、吴家琼、王桂山,其中主任委员李福民,副主任委员云锦卿,秘书
吴家琼。自1958年10月7日起挂牌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口市委员会(简称民建海口市委)于中山路15号。
五、民建海口市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
1960年3月9日在海口市中山路15号召开民建海口市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90人,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余德模科长莅临大会指导。大会主要内容:对会员进行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和前途教育,鼓励会员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克服暂时出现的经济困难。
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民建海口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8名,主任委员:李福民,副主任委员:云锦卿,秘书:郑启寰。
六、民建海口市第三次全体会员大会
1963年4月27日至5月7日,在海口市中山路15号召开民建海口市第三次全体会员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98人,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部长林鸿春莅临大会指导。大会主要内容:教育会员坚持兴无灭资的政治方向和为社会主义完全彻底服务的指导思想。
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民建海口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9名,主任委员:李福民,副主任委员:云锦卿,秘书:郑启寰。
“文革”期间停止会务活动。
七、民建海口市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
1980年12月12日至14日,在海口市中山路15号召开民建海口市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64人,中共市委统战部部长林栋莅临大会指导并作了讲话。大会主要内容:组织、推动会员,着重学习邓小平副主席的《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的经济建设的方针》。
大会选举产生民建海口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11名,主任委员:陈鼎祥,副主任委员:郑昌运、林鸿藻、李福民。
八、民建海口市第五次全体会员大会
1984年6月12日至13日在海口市中山路15号召开民建海口市第五次全体会员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74人。中共市委统战部部长林栋莅临大会指导并作了讲话。大会主要精神:指出当前会员的工作任务及学习方向,搞好两个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学习明确什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民建海口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11名,主任委员:郑昌运,副主任委员:林鸿藻、陈鼎祥、李福民、何增裕。
九、民建海口市第六次全体会员大会
1987年7月17日至18日,在海口市义龙路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民建海口市第六次全体会员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77人,市政协主席符国道、中央市委统战部长黄文彬莅临大会指导并分别作了讲话,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莅临大会祝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郑昌运同志代表第五届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围绕改革开放,搞活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把会务工作向前推进》。
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民建海口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13名,主任委员:郑昌运,副主任委员:林鸿藻、李福民、何增裕、谢肖珊,秘书:王春杰。
十、民建海口市第七次全体会员大会
1991年9月18日,在海口市义龙路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民建海口市第七次全体会员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81人,中共市委书记陈玉益,副书记、市政协主席陈斌、市委统战部部长欧良柱、原中共市委书记符国道、民建海南省委主委王俊岩等莅临大会指导并作了讲话,省统战部及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负责人也应邀到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李福民同志代表第六届所作的《为海口市的安定团结和改革开放、开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四年来,市民建会在市委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为自觉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在维护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推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开展“三胞”联谊工作,促进和平统一祖国,加强民建会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民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9名,主任委员:李福民,副主任委员:邱宏泽(兼秘书长)、芮锡森,名誉主委:郑昌运。
十一、民建海口市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5年10月12日,在海口市义龙路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民建海口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106人,省政协副主席林鸿藻,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陈斌,市人大副主任严崇喜,市政协副主席王祥伯,陈序全,省民建副主委林栖凤莅临大会指导,市委副书记陈斌、省民建副主委林栖凤致大会贺词。市委统战部、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到会祝贺。
大会审议并通过芮锡森同志代表第七届所作的《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政议政,为振兴海口经济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政议政,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实事,促进我市的经济腾飞和两个文明建设尽心竭力。
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民建海口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13人,主任委员:芮锡森,副主任委员:侯升荣、吴明哲、韩明生(兼秘书长),名誉主委:郑昌运、李福民。
十二、民建海口市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
2001年10月19日,在海口市龙泉花园大酒店会议厅召开民建海口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会员有80人,省政协副主席、省民建主委林栖凤,市委副书记余行恭,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王若娴,市政协副主席林策良,省民建副主委蒙晓灵等莅临大会指导。市委统战部、省民建、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到会祝贺。
大会审议并通过芮锡森同志代表第八届委员会作《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进一步加快海口经济发展速度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增强参政党意识,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2、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有力保证;3、充分发挥我会与经济界联系较密切的特点和优势,努力为加速海口现代化进程贡献力量。
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了民建海口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0人,主任委员:芮锡森,副主任委员:叶霞、梁伟烈、董敬军和麦发强,任命邱宏泽为秘书长。
第二节 参政议政
本会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积极履行参政和监督的职能,1956——2001年民建海口市委先后有二百多名会员参加各届人大、政协、政府的工作,其中63名当选省、市各届人大代表,141名当选省、市各届政协委员,4名当选市、区政府领导,10名担任一府两院特邀职务。详见下列各表:
当选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会员 表一
届 次 |
代 表 名 单 |
广东省第一届人大 |
邱秉衡、陈鼎祥。 |
广东省第二届人大 |
云锦卿 |
广东省第三届人大 |
(缺资料) |
广东省第五届人大 |
林鸿藻 |
海南省第一届人大 1993.1-1998.4 |
邱宏泽 . |
海南省第二届人大 1998.4- |
芮锡森(常委)、侯升荣 |
海口市第一届人大 1954.7—1957.1 |
邱秉衡(副市长)、陈鼎祥(主席团)、林鸿藻、何增裕、冯乃敬 |
海口市第二届人大 1957.1—1958.5 |
邱秉衡(副市长)、陈鼎祥(人委委员)、林鸿藻、何增裕、冯乃敬、许琼兰、王桂山 |
海口市第三届人大 1958.5—1960.1l |
云锦卿(人委委员)、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冯乃敬、江天富、王桂山、余子秋 |
海口市第四届人大 1960.1l—1963.10 |
王桂山 (委员)、陈鼎祥(委员)、云锦卿、冯乃敬、苏杰生、 潘瑞珍(女)、关光汉、陈恢中 |
海口市第五届人大 1963.10—1966.5 |
云锦卿(副市长)、邱秉衡、王桂山(委员)、冯乃敬、苏杰生、 陈义松、关光汉 |
(第六届) 文革和革命委员会 |
|
海口市第七届人大 1982.4—1984.7 |
陈鼎祥(副主任)、郑昌运、陆国桐、梁人高 |
海口市第八届人大 1984.7—1987.7 |
温开东(常委)、林鸿藻、李福民 |
海口市第九届人大 1987.7—1990.1l |
李福民(常委)、陆国桐、梁人高 |
海口市第十届人大 1990.11—1993.6 |
邱宏泽(常委)、梁人高 |
海口市第十一届人大 1993.6—1998.3 |
邱宏泽(常委)、芮锡森、侯升荣 |
海口市第十二届人大 1998.3— |
芮锡森(副主任2000.1—)、韩明生(常委)、梁人高、杨光、麦发强 |
担任省、市政协委员的会员 表二
届次 |
委员名单 |
广东省第二届政协 |
郑昌运 |
广东省第四届政协 |
吴多凤 |
广东省第六届政协 |
何增裕 |
海南省第一届政协 1988—1993.1 |
林鸿藻(副主席)、郑昌运、何增裕 |
海南省第二届政协 1993.1—1998.4 |
林鸿藻(副主席)、芮锡森、王树德 |
海南省第三届政协 1998.4— |
梁伟烈 |
海口市第一届政协 1955.7—1959.4 |
陈鼎祥(副主席)、王桂山(常委)、邱秉衡(常委1956.9—)、卢芸生、江天富、吴多凤、柯树漉、钟衍保、敦贻轨(1956.9—)、陈庆池(1956.9—)、胡妙珍(女1956.9—)、罗文海(1956.9—)、林鸿藻(1956.9—)、蔡昌信(1956.9—)、许琼兰(女,1956.9—)、张惠贞(女1956.9—)、林志贤(1956.9—) |
海口市第二届政协 1959.4—1961.12 |
云锦卿(常委)、蔡昌信(常委)、李福民(常委)、敦贻轨、陈庆池、许琼兰(女)、陈鼎祥、邱秉衡、潘子轨、陈义松 |
海口市第三届政协1961.12—1963.10 |
陈鼎祥(副主席)、云锦卿(副主席)、李福民(常委)、蔡昌信 (常委)、陈义松(常委)、敦贻轨、陈庆池、林鸿藻、许琼兰(女)、邱秉衡、潘子轨、余子秋、潘瑞珍(女) |
海口市第四届政协、 1963.10—1966.5 1978.10—1982.4 |
陈鼎祥(副主席)、云锦卿(副主席)、李福民(常委)、蔡昌信 (常委)、许琼兰(女,常委)、敦贻轨、陈庆池、林鸿藻、邱秉衡、潘子轨、余子秋、潘瑞珍(女)、郑德彩 |
海口市第五届政协 1982.4—1984.7 |
林鸿藻(副主席)、李福民(常委)、蔡昌信(常委)、谢肖珊(常委)、钟衍保、林志贤、潘子轨、陈义松、陈家禄、郑德彩、何增裕、曾文綍、潘瑞珍(女) |
海口市第六届政协 1984.7—1987.7 |
林鸿藻(副主席)、郑昌运(副主席)、李福民(常委)、谢肖珊 (常委)、李桂林(常委)、钟衍保、林志贤、潘子轨、何增裕、陈勋宇、陆国桐、温开东 |
海口市第七届政协 1987.7—1990.11 |
林鸿藻(副主席)、郑昌运(副主席)、谢肖珊(常委)、钟衍保、林志贤、潘子轨、潘瑞珍(女)、何增裕、陈勋宇、温开东、邱宏泽、苏庆雄、李桂林 |
海口市第八届政协 1990.11—1993.6 |
何增裕(常委)、王树德(常委)、林鸿藻、温开东、苏庆雄、郑昌运、李福民、戴国镇、梁庆耀、谢肖珊、陆国桐(1991.5—)、芮锡森(1991.5—)、侯升荣(1992.5—) |
海口市第九届政协 1993.6—1998.3 |
芮锡森(常委、副主席1997.2—)、王树德(常委)、苏庆雄、戴国镇、梁庆耀、韩明生、叶霞(女)、梁伟烈、陈家畅、侯升荣、梁振义 |
海口市第十届政协 1998.3— |
芮锡森(副主席—2000.1)、侯升荣(常委)、吴明哲(常委—2001.2)、叶霞(女,常委2001.2—)、苏庆雄、戴国镇、梁庆耀、梁伟烈、胡露(女1999.2—)、梁建勋、陈家畅、梁振义、董敬军(2001.2—)、陈国诚(2001.2—)、陶秀青(2001.2—)、郑丽文(女2001.2—) |
担任市、区政府领导的会员 表三
海口市第一、二届人民政府(1954.7—1958.5)副市长 |
邱秉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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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963.1l—1966.5)副市长 |
云锦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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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第一、二届人民政府(1992.11—1998.5)副区长 |
芮锡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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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振东区第一、二、三届人民政府(1992.1l—)副区长 |
侯升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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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府两院担任特邀职务的会员 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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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2000.6—) |
吴明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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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检察员(1991.1l—1998.10) |
邱宏泽、王树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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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审计局特邀审计员(1991.11—1998.10) |
洪材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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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1991.11—1998.10) |
洪材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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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特邀监察员(1991—1995) |
李福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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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洋资源局特邀监督员(1999.3—) |
戴国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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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振东区法院特邀陪审员(2000.3—) |
杨 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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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新华区法院特邀陪审员(2000.3—) |
梁人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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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员(2001—) |
梁伟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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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一府两院中担任职务的会员,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向人大、政协提交了各种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同时还开展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反映等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公布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民建海口市委会的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1991年9月,民建海口市委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委员会,认真贯彻民建中央“六大”全会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参政议政功能”,明确民建会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强调参政党意识,使民建对自身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1995年民建市委会召开第八次代表大会,进一步强调了民建各级组织在多党合作中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提出了新形势下的党建目标及努力开创发挥参政党职能和自身建设新局面的任务,推动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同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点,积极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并且把自身建设和发挥参政党职能密切结合起来,在此前后,提案议案工作被列入市委会的议事日程。
1997年,为了有效地鼓励会员参政议政,市委会制订出有关《提案、专题调研、社情民意、论文、稿件的奖励规定》,有力地促进会员深入生活,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社会热点问题提出真知灼见。
1998年,民建市委会成立“参政议政委员会”,注重发挥群体优势和参政议政整体功能,初步形成了参政党的工作运行机制、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会员觉悟程度、组织程度不断提高,市委会带领广大会员及所联系群众,积极参加椰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实践,履行参政党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特别是1997年民建市委会创办《海口民建》通讯内部刊物,对宣传上级精神,宣传统战理论,反映会务动态,反映会员风貌,推广支部先进工作经验,扩大与兄弟组织的交流起到积极的作用,也为广大会员参政议政,撰写提案议案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条件。民建市委会的领导和会员通过参加“民主协商会”、“通报会”或通过在政协会议上发言和提交提案,发表政见,或通过成员在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组织中任职参与政府事务管理。通过开展群众性参政议政活动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好建议、好提案和调研材料,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机制,许多提案、议案、建议得到中共海口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批示、采纳、交办,取得了显著成绩,从1990年至2001年,民建市委会通过各种渠道提交提案、议案、建议、意见、调研和社情民意反映等共421件,其中关于经济建设的148件,关于统战和政协工作的94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115件,以及其他材料64件。
一、关于经济建设
1988年林鸿藻的《建议将长期亏损的中小型工厂企业迅速实行租赁承包或采取公开投标拍卖案》和《建议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工作配套一条龙服务改善投资环境案》被评为省政协优秀提案。
1992年梁庆耀的《成立海口市排水公司刻不容缓》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1993年苏庆雄《建议设立海口市贸易中心》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1994年芮锡森和欧良柱合作的《对出租车司机要加强培训,持证上岗,统一服装》的提案,被评为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
1995年芮锡森写的《在市区菜市场中留给菜农直接零售的摊位》的提案,被评为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
1996年,我会成员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向省、市人大、政协,送交了大会发言稿2篇,提案8份,其中《科技下乡,发展乡镇企业》,《应把中山路建成旅游一条街》,《大力抓好海口商业网点建设》和《对盲目引进设备应加以规范》等4个提案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给予高度评价,主管工业的副市长对《对盲目引进设备应加以规范》提案还专门作了指示,责成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1997年我会要求会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调研要有针对性,论证要有科学性,建议要有可行性。并围绕我市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和经济运行中的问题进行了视察调查活动,广泛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呼声。在“两会”期间,民建市委会呈交《组建以名牌产品为支柱的企业集团,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一文给大会交流,并据此整理为提案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同时,还呈交了《发展屋顶绿化,完善椰城形象》、《搬迁马路市场,疏通交通,填补房地产业的空缺》等提案。而《积极发展海口玻璃工业》提案得到主管工业的市长的批复,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实施。《新埠镇渔港急待开发问题》提案得到市政府重视,并及时拨出专款给予改造。我会会员呈交的《建议设立海口市工业战略发展研究》提案也得到有关部门采纳。
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讨论中,我会领导针对海口工业问题抒发已见,发言内容被记入会议简讯,并在《海口晚报》上刊登。
1998年,在省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和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我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怀着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向大会提交议案2份,提案7份。其中委员戴国镇的提案《建议市政府建立高层次的智囊班子》受到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王法仁市长在办理呈批卡上批示:“此建议很好,应予采纳。”《加大力度盘活我市不良房地产资产》被刊登在《海口晚报》上。另外《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许乱吐口香糖残胶》的建议案刊登在《海南协商报》上。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民主协商会上,芮锡森发表《注入新的科技含量,振兴我市发酵工业》的意见,会后被刊登于10月10日《海口晚报》上。
省政协表彰二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我会芮锡森的《组建综合利用海南资源的企业集团,树立我省的支柱行业》被评为优秀提案。市政协表彰九届四次、五次会议优秀提案,我会的《组建以名牌产品为支柱的企业集团,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和韩明生的《积极发展海口玻璃工业》、王树德和戴国镇的《关于设立海口工业发展战略研究会的建议》的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同时,市委会收集呈送13篇议案、建议和意见,如《关于我市商业企业改革的几点建议》、《以品牌为依托,重组国有资产,推进企业集团组建工作》、《海口市应尽快建立“海鲜一条街”海鲜市场》等。
1999年,我会芮锡森同志在市政协十届二次全委会上的发言《把我市建成区域性商贸中心的几点意见》,获得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蔡长松同志的好评,并批转给了分管副市长考虑落实。
在市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本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会员共写了13件提案、建议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其中有《应尽快投入青年路的水泥路面硬化建设》、《海口市成立花草苗木公司刻不容缓》、《关于盘活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对“电子店”应该严加管理监督》等。
2000年,年初我会召开参政议政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和发动会员为“两会”撰写议案提案,以市委会向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交了李运全同志撰写的《应尽快规划建设海口市医药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和《规范我市化肥市场秩序刻不容缓》二份提案及个人提案、议案共15份。《应尽快规划建设海口市医药商品批发交易市场》提案被列为该年度重点提案交市政府有关部门督办。
2001年,在省人大芮锡森提交《建议制定国营农场属地勘界工作的议案》被安排给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理,董敬军的《调整我省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省民建在省政协大会上的发言,董敬军《做好入世准备工作,迎接对外开放新阶段》作为市民建在市政协大会上的发言。参政议政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士讨论市政协《关于对海口市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工作调查问卷》,为海口市的市政建设献计献策。
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
1992年陈家畅《从重从快打击抢劫出租车的犯罪分子》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1993年,我会针对社会上吸毒贩毒现象有所抬头的情况和反腐败以及人民群众生活上的热点问题共写了不少提案,其中有《我市必须严厉打击贩毒吸毒行为》、《必须加强人行天桥的管理使用》和《修复中共琼崖地委旧址刻不容缓》等10件,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特别是李福民的《关于加强龙昆里一带交通管理工作的提案》和陈家畅的《全面整顿个体发廊,取缔非法经营,打击嫖娼卖淫活动》2份提案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1995年韩明生在提案《净化环境,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中提出的意见被环境资源局所采纳,王树德和戴国镇两位同志联名写的《建议改革我市现行公费医疗管理中的不合理制度》提案受到好评。《省政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强制戒毒法》等提案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1998年,我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许乱吐口香糖残胶》的建议案被采纳并刊登在《海南协商报》上。《关于利用海口湾浅滩填海造地建设旅游景点,改善旅游环境》、《海南天然气急需配套一座职业学校》等提案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1999年椰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我会撰写了《为创建文明省会城市,严禁横过马路悬挂广告条幅》,《对“电子店”应该严加管理监督》,《关于如何创建国家环保城市问题》等提案送有关部门。
2001年梁伟烈的《关于“十五”期间更好地保证<献血法>贯彻实施的建议》作为省民建的提案提交到省政协,韩明生在市人大的议案《海口市涉案物品估价办法》获得市政府采纳,芮锡森《纠“五风”之拙见》作为人大代表建言献策“直通快车”被推荐在《海南人大》2001年第12期上发表。
三、发挥民主监督职能
中国共产党领导者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发表,明确了我国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特点和优点的重要体现。民建市委和广大会员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国事管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努力发挥参政党应有的作用。民建市委会本着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精神,先后推荐一些领导和会员骨干应聘担任“特邀五员”。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下,积极参与行风评议,执法监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廉政建设等工作的视察与检查,敢于揭露不正之风,揭发存在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可行性整改措施,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为海南、海口的经济建设等诸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几年来,民建市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参政议政题目,紧紧围绕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民主监督内容。如:处于海口公交行业“龙头老大”地位的海口公共汽车公司在燃油附加费返还问题上,由于政府有关方面对其的支持不力和执行法规政策上的偏差,使其陷入困窘境地,引起强烈的社会震动,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该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代表芮锡森、侯升荣等敢与人民鼓与呼,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后,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据理力争,理直气壮地捍卫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依法行使宪法赋予人民代表的权力。向省人大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第一个质询案,对省交通厅、财政厅三位正副厅长当面质询,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赞成,也开了海南人大会议提出质询案的“先河”,成了“敢于吃螃蟹”的人。《海南日报》为此发表了评论员文章指出:“透过这一质询,我们充分感受到,改革开放不仅带来了全社会的经济巨变,而且也促进了人们观念的更新,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民主与法制意识有了显著的增强。他们推选出来的代表,能够捍卫他们的正当利益而不惜‘犯上’,虽然这一质询还只是初步的,但民主与法制的春风,已迎面扑来,社会进步的脚步声,己清晰可闻。可见这次质询案将在海南人大会议上‘一石激起千层浪’,余波未尽,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工作开了个好头”。
我市公安队伍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及违法乱纪的现象,成了人民群众议论的热点问题。市人大开展了评议公安工作,市人大副主任、我会主委芮锡森、会员杨光等参加此项评议工作,配合市人大查处了违纪违章的有关人和事,发挥了参政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四、关于统战和政协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建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总格局中的一个参政党,积极参加参政议政活动。
民建海口市委先后向市人大、市政协及有关部门提交10件提案议案,受到市里的好评,有的被采纳实施了。《修复中共琼崖地委旧址刻不容缓》提案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先后拨出专款对该旧地址进行修缮,辟为纪念馆。
《重建海口市中山纪念堂》、《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教育》等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祖国统一工作中的作用》、《诤友相交,合作共事》、《学习统战理论做好本职工作》等提案及论文受到市委统战部的好评,其中1993年郑昌运《建议帮助直辖市市工商联履行新职能》的提案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1995年,市委会发动会员参加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召开的理论研讨工作,先后有7位同志撰写了《统战部工作要适应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提高党派成员素质,为经济建设服务》共9篇研讨文章。对参政议政、统战工作进行了探讨。
1996年,市委会积极参加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及民建中央两建部组织的理论研讨活动,共写了11篇理论研讨文章参加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组织的理论研讨会及征文比赛,其中《政协委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应当怎样从我做起》、《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履行政党职能》、《拓展联谊渠道,增强服务意识》和《坚持工商联(总商会)的“三性”,开创总商会经济服务工作新局面》等文章分别在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的研讨会上作了发言;《时代的呼唤、历史的使命》、《民主党派是发展特区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坚持工商联的“三性”,做好统战工作》等三篇论文被《海口晚报》所采用,《坚持工商联(总商会)的“三性”,开创总商会经济服务工作新局面》一文还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中国城市商会经济职能改革研讨会”上做了大会发言。
此外,市委会将几年中组织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写成经验材料《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努力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在省民建的推荐下,我会领导带着这份材料到北京参加了“民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工作研讨会”并进行交流。
1997年,民建市委会组织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理论政策,领导带头,亲自动手撰写提案、论文。在统战、政协理论研讨会上,芮锡森的《坦诚相处,合作共事》、韩明生的《民主党派只有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以及《浅议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职能作用》、《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浅论政协主要职能及专委会的地位与作用》等5篇论文分别参加了演讲,得到与会者的好评。《时代的呼唤,历史的使命》、《坚持工商联的“三性”,做好统战工作》、《民主党派是发展特区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获“海药杯”统战征文三等奖。韩明生撰写《提高参政议政质量,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一文在椰城统一战线九七年第一期上全文登载;韩明生《民主党派只有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一文在海南协商报97年12月26日全文登载。
1998年,市委会成立由本会市委委员、支部主任以及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会员30人组成的“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们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了合力,提案议案的撰写水平和质量大大提高。在办好《海口民建》内部刊物的基础上,精心策划,成功主办了“’98民建九市交流合作会议”。市委会在会上的发言“民主党派只有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和承办协作年会形式上的创意以及所作的贡献赢得与会代表的交口称赞。
1999年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莅临我省开展调研活动,还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海口市民建会商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讲述了支部生活的重要性,对支部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极大地鼓舞了会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在市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民建市委会共提交13件提案议案,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芮锡森《为密切政协和国家机关的联系创造良好的环境》的提案获得了中共海口市委常委、秘书长高锦全的高度重视,批示并召集我市四套班子的秘书长一起研究如何落实的问题。苏庆雄同志《加强民主监督,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提案获得市政协的高度重视,市政协组织视察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写成了调查报告送王法仁市长批示有关单位给予采纳。新华区支部《关于在我市新华区补选民主党派人士任副区长的建议》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6月份,在“’99海口市统战理沦研究会”上,李运全的《民主党派人士高质量参政议政的途径和方法》、《学习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派工作》、李爱国的《浅谈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的途径和方法》,邱宏泽的《适应新形势需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和邹春来的《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生活的方式和方法》等论文提交给大会,邹春来的论文推荐为优秀论文,在会上发言。我会高芳峰被推选为海口市统战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李运全、邱宏泽积极投稿《椰城统一战线》和《海口统战简报》等刊物受到表彰。
8月初市政协工作理论研讨会上,戴国镇发表了《提高意见批评质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被评为二等奖,梁伟烈、叶霞也分别在会上发表了《民主监督有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浅谈政协在新时期如何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受到大会好评。
2000年4月15日,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冯克煦莅临海南考察工作,并在民建海口市委召开的座谈会上发表讲话,鼓励会员弘扬优良传统,搞好后备干部培养,积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改革意识,加大创新力度,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面向新世纪,作出新贡献。
2001年邹春来为办好会刊出谋献策,撰写《浅谈会办刊物的功能》被刊登在今年《民讯》第5期上,这是我会成员的论文第一次登载上中央刊物。
五、开展调查研究和反映社情民意
调查研究是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党派协助党委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体察民情,广纳良言的好形式。
民建市委会十分注重调查研究工作。1991年前后,在“三胞”联谊工作方面,民建市委会积极协助政府落实华侨政策,在纠正冤假错案,退还私房,补发工资和赔偿财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感召海外亲人,从而激发了广大侨胞的爱国爱乡的热忱,先后动员侨胞捐献港币100多万元和人民币50多万元兴办家乡的公益事业。
1994年市委会组织会员对南大立交桥、滨海大道西延线进行了视察,加深了会员对海口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了解,增强建设好椰城的信心。同时还安排会员深入企业做专题调查研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市供销社及所属企业经营困境后,撰写了《困境与出路》的调查报告,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商贸企业经营管理疑难问题和如何转换经营机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市政协的肯定,并在《椰城统一战线》刊物上全文刊登。
1995年市委会多次组织会员到市工业局及市玻璃厂等几家工厂,就我市属国有工业亏损企业当前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的材料整理出专题调查报告《海口市属国有工业亏损企业的状况和出路》送交市委、市政府,为我市领导就解决市属国有工业企业问题决策时提供参考。
1996年市委会领导班子把社会调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确定调研课题,成立以一名副主委为首,有市委会机关专干和工业支部会员骨干参加的调研小组。先后深入市体改办、省证券委、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力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口椰岛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来的材料分类反复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撰写了专题调查报告《海口市股份制企业运作中所面临的几个问题及解决途径》,较客观地指出我市股份制企业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地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供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1997年市委会由一名副主委带头成立专题调研小组,针对我市吸毒、贩毒案件大幅度上升的情况,走访了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戒毒所、看守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采用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座谈会、访谈等方式对我市的毒品违法犯罪现状和当年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撰写了《关于我市毒品违法犯罪现状和禁毒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做为决策参考,为我市的禁毒专项斗争贡献绵薄之力;在市政协组织和安排下,我会领导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要充分发挥私有经济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专题调查,对当前私营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及其原因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我会领导和部分骨干还积极参加了中共海口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各种视察活动,如:“精神文明建设”、“菜篮子工程”、“乡镇企业的发展状况”、“跨世纪大桥筹建”等十多个项目,在讨论中坦率地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1998年市委会响应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开展“为实现跨世纪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的号召,组织各支部开展“议政日”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就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反腐倡廉、治安环境和下岗职工等问题发表见解。我会芮锡森对我市工业状况调查摸底后在8月初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市各界人士民主协商会上发表题为《发挥优势,注入新的科技含量,振兴我市的发酵工业》的意见,指出:我市发展发酵工业具有优势条件也具有历史基础,只要我们给海口的发酵工业注入新的科技含量,注重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优势宣传,通过招商引资,采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式,特别是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向这方面投资,真正把海口的发酵工业发展起来是很有前途的。韩明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出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中存在的四点问题,对如何完善我市国企改革,加快制定项目规划等发表了意见。11月16日我会组织企业家会员11人,在市台办侯主任的陪同下,先后到琼山市云龙镇的海南台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优良品种育苗基地和灵山镇的海南华宜隆琼台种苗培育公司及其种植农场参观考察,调查研究,探讨了如何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琼台农业经济合作,根据海口人多地少的实际情况进行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合作联合的可行性,使之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思谋发展高效热带水果种植的良策。努力实现省委“把海南建设成为具有季节和品牌双重优势的热带高效农业商品基地,建设成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省”的要求。
1999年市委会以贯彻中共海口市委蔡长松书记批示的精神,就芮锡森同志《把我市建成区域性商贸中心的几点意见》组织有关人士对环北部湾城市进行了考察,写成了考察报告《着眼环北部湾地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呈送市政府,同时委派我会李运全、谢晓明等同志,参加市政府为落实“两地一中心”目标而成立的“—中心”小组工作,研究“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课题。6月中旬,我会部分企业家会员和机关干部,对昌江、白沙等县及海南恒泰集团芒果基地进行了考察,探讨鼓励企业家会员在上述地区投资养殖业的路子,为会员企业家牵线搭桥,共同为发展我省我市的经济出力,受到当地政府的热情欢迎和企业家会员的赞赏。
第三节 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多党合作也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民建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的特点,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市委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带领广大成员在实践中“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逐步走出一条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为四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做贡献的路子来,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广大成员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热情日益高涨。
一、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1987年,市委会为适应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本会优势,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工商培训、“三胞”联谊服务,与市工商联创办了“海口市工商贸易服务公司”和“海口工商大厦”两个经济实体,把统战工作寄予经济工作中,充分发挥两会人才,资金和场地的优势,为我市的统战工作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上缴国家税金44.8万元,创利12万元。
1987年后,根据中央国务院给海南实行开放政策和筹备建省办经济特区的新形势,急需各类经济建设人才,特别是经济管理人才,我会与市工商联创办了“海口市建联职业技术学校”和承办了“北京经济函授大学海口分校”。办学宗旨是:“适应社会需要,面向社会,培养人才,为四化建设多作贡献”。开办了财务会计专业班,各种旅游导游培训班,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经济文秘等专业班,共为海南经济特区培养人才2429人。
结合“三胞”联谊工作,我会积极协助政府落实华侨政策,在纠正冤假错案,退还私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实际行动激发广大侨胞的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先后接待了泰国、新加坡、丹麦及港澳地区的回乡观光团,其中不乏知名人士,如香港富兴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海南商会名誉副会长符致麟先生、澳门饮食业商会副会长梁文先生,还有居台的胡木英女士,同时通过组织本会会员到洋浦开发区、金盘开发区、港澳开发区、海甸岛东部开发区等实地考察,使会员们看到海南海口开发建设的美好前景和建设热潮,激发会员鼓励海外乡亲回家乡投资的信心。我会谢肖珊多次利用到泰国、香港探亲访友的机会,动员侨胞投资捐款,兴建公益事业共捐款港币100万元和人民币50万元。
1992年以后我会继续发挥会员与经济界广泛联系的优势,动员会员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加强与海外亲友联系,广交朋友,联络友情,宣传政策,扩大影响,促使海外亲友回琼探亲,旅游观光,投资建设海口。经穿针引线,于1992年促使台湾中央制罐有限公司与海口椰岛公司签订引进90万美元的罐装生产线,并已投入使用:1993年又促使香港华厦企业货运有限公司与秀英工业开发总公司签订引进2500万元兴建集装箱仓储项目:1995年引导兴宝集团公司与长流镇签订投资1.2亿元的华厦渡假村项目。1995年5月,市委会在统战座谈会上提出“引进资金4000万元,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出力”的工作目标。结合我会会员海外关系多,在我市经济界分布较广的特点和优势, 一方面发动广大会员积极开展联谊活动,向海外亲友宣传我市经济建设取得的成果,积极介绍我市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争取多引进项目,多引进资金。另一方面又有重点地布置工作接触面较广的会员骨干,交流信息,多做跟踪服务工作,以确保目标的实现。由于目标明确,方法对头,不但广交了一批海内外朋友,为今后引进资金打下良好的基础,而且取得了实际引进资金4030万元的显著成绩。
1996年我会领导还带头引进经济合作项目,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先后为我市引进了“海口金海钢木家具厂”、“海口科富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和“道客综合大楼”等三个项目近3亿元人民币,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97年我会按照“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的方针,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海内外联谊工作,共接洽外商8批21人次,通过热情交往,引进项目4个,资金共计10,850万元,其中引进“龙湖大酒店”项目资金1亿元.“南亚热作旅游”项目资金300万元.“晴美自助餐”饭店资金50万元。
1998年,市委会认真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对台农业工作会议,考察台商在琼兴办的农业项目。在经济界会员招商引资座谈会上,发动群众为海口经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我会部分会员利用海内外的社会关系,把对外联谊活动与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外引内联工作,引进果糖二磷酸钠生物制药厂、泡沫塑料包装箱厂和凤凰职业学校,引进资金已到位3750万元,为我市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1999年,会员们在为海口经济建设献计献策的同时,热心于服务企业工作,积极为海口引进项目和资金,共引进三个项目,引进资金1300万元。振东支部还帮助会员企业博爱五金综合厂出谋献策,使该厂顺利搬迁扩建,成为该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接待港澳台同胞5批60人次,同来访客人建立了经常性联系,为今后招商引资工作打下基础。
2000年我会领导引进保税区康力元制药厂项目1500万元,前期投入已达1000万元;泡沫塑料包装箱厂项目补充设备30万元。我会还接待境外客人38人,大大活跃了海外联谊工作。
我会注意引导会员积极参政议政的同时,做好本职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为所在企业服务,为社会多做贡献。1992年会员芮锡森的沦文《鹿龟酒研制情况的报告》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第十五届世界民族药物学大会上发表,鹿龟酒在该会上获得了优质产品奖。1996年会员吴雄志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带领一班人担负起以前由外国专家包揽的维修生产线设备的任务,为所在的椰树集团节约维修费100多万港元,得到总公司领导的好评。会员粘孝信在获得省专利先进工作者奖后又获得市科技进步奖。会员宋美云刻苦钻研技术,参加力神西洋参咖啡的研制获“海口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参加椰奶茶的研制获“海口市科技进步四等奖”。 1999年会员陶秀青、宋美云被评为“海南省质量管理”先进个人。2001年会员陈国诚勘察设计工作上成绩显著,获省建设厅授予海南省优秀勘察设计院院长称号;会员叶霞在建筑质量监督方面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海口市城建先进工作者;粘孝信研制的长寿酒获得了国家专利证书。
我会许多私营企业家会员在积极参政议政的同时,投资兴办经济实体,依法经营,搞活流通,繁荣椰城,不少会员企业己形成相当规模,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办得红红火火,缴纳税金,安排就业,为海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的功业为人民群众所称赞,这些企业是:(排名不分先后)杨萍的海口鼎丰实业公司,梁振义的海南日昌电器有限公司、陶秀青的海口精功眼镜有限公司、陈家畅的海口世骄物资开发公司、周大宗的海口建岛工贸实业公司、陈少萍的海口美都实业公司、麦发强的海口赛强发展公司、王应全的海口西达粮油贸易公司、王洽和的海南鹰资家电有限公司、彭德山的海南红蜻蜒实业有限公司、陈育凤的海口市文和百货商场、蒙明雄的海口美鑫达电器有限公司、周春林的海南冠华实业有限公司、陈发启的海口花仙子娱乐有限公司等。
二、慷慨解囊,为社会服务
民建会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长期以来,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为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努力奋斗。乐于助人,慷慨解囊,已成为海口民建会的光荣传统。
邱秉衡先生是海口市民建会的第一任主委,也是知名的爱国商人。他早在未加入民建会前,从年青时代起就在经济上资助共产党,给琼崖纵队购买枪支弹药:新中国成立后,他在海口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副市长;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中,他带领海口市工商界人士捐款,一次就购买一架“海口工商界号”战斗机,之后又继续发动工商界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捐款,至当年12月,共发动工商界捐款19亿9千万元(旧币)。1954年邱秉衡先生协助共产党和政府推动“商转工”的工作,作为试点首先将自家的“建元行”百货店转为华联工业社。1955年又作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试点,实现了华联社的公私合营,促使海口市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取得全面胜利。邱秉衡先生热爱祖国,慷慨解囊的事迹为海南民建会员作出了榜样。在他的精神鼓舞下,海口市工商界知名人士(后为民建海口市主委、副主委和会员骨干):陈鼎祥、李福民、郑吕运、王杜山、云锦卿、林鸿藻、何增裕、谢肖珊、吴多风、吴家琼、郑启寰、王春杰、杨家和、林志贤、钟衍保、潘子轨、许鸿奕等积极为祖国、为海南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可贵的贡献,为家乡的公益事业添砖加瓦。今天,他们的高尚情操和奉献精神在海口民建得到发扬光大。
1991年,我会开展“做一个合格的民主党派成员”的活动,激发全体会员的爱国爱乡热情,在广东省遭受洪涝灾害的时候,我会号召全体会员捐款人民币5000多元慰问灾区群众。还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为万绿园建设奉献一份爱心”组织会员捐款6000多元,港币2000元。其中会员李桂林一次就捐了港币2000元:在纪念海南解放45周年之际,积极参加百万营造行动。共筑热血丰碑捐款3000元。
1996年,我市遭遇罕见的强热带风暴袭击,为支援受灾损失严重的灾区灾民,我会及时组织在职会员参加“乐在奉献赈灾联谊会’活动,正副主委带头捐款,在职会员也纷纷解囊。已退休的会员在名誉主委的带动下,也主动要求捐款,这次活动共捐款4220元:“三八妇女节”期间,民建海南省委举行为创办“庆龄女子职业学校”的捐款的活动中,我会女会员也热情捐款2260元。
1997年根据民建中央提出的“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指示精神,为向贫困地区群众和残疾人献爱心、送温暖。我会发动广大会员捐款捐物,扶贫助残通知一下发,立即得到广大会员热烈响应,几天时间就收到衣物235件,人民币3000元及时送到长流、丰盈、拨南等乡村五保户和残疾人手中,体现了民建会员关心群众,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我会女会员还积极响应省民建妇委会关于“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的号召,女会员胡妙珍、潘瑞珍等同志不顾身弱疲劳,及时清理家中衣物,洗净整好,打“的士”将款物送到民建省委机关转送贫困群众;会员陈少萍春节前夕向老人和困难户赠送2.5万元贺年礼品,还长途驱车深入黎乡向黎族同胞拜年,发放慰问金5000元和价值7000元的年货,并长期资助一位五保户的生活。会员王薇华通过北京“希望工程”继续转资资助江西、陕西、山东、四川革命老区中贫困家庭的失学子女入学三批,共18人,还捐赠给通什市畅好乡900元人民币作为该乡中小学在校女学生的奖学金;会员陈家畅热心统战工作,为统战系统艺术团的建立赞助5000元。
1998年我国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全国人民以各种形式抗洪救灾,在支援灾区抗洪救灾活动中,我会发动会员捐款25000多元和衣物一批。会员梁振义捐款6000元,还动员该公司员工捐款2980元;我会女会员、恒泰公司副董事长杨萍不辞劳苦,亲自带队奔波1500公里,把价值100万元的芒果汁和员工捐款56600元以及衣物550件送到湖南岳阳重灾区,她本人还当场向灾区人民捐款3800元,受到当地政府和灾民的高度赞扬,由于表现突出,杨萍同志被评为“全国妇女抗洪救灾先进个人”和“海南省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我会女会员关心孤苦老少,在六一节前夕,到市孤儿院看望孤儿,给20多个孤儿每人各赠送一套衣服和食品;女会员王薇华、叶霞资助通什贫困地区二名学生上学直至中学毕业:陈少萍供养一位五保户老人,每月都送去钱和物,献上一份爱心。
1999年我会开展“爱心献功臣”和“扶贫助残”等活动,共捐送冬季衣服700多件;还积极参加市统战系统在荣山村的扶贫养猪工作;我会代表赴贵阳市参加九市民建交流协作会期间给当地黑圭苗寨捐助840元扶贫款。商业支部会员共捐款1950元帮助某会员解决老父住院医疗费问题;会员梁伟烈、楚云飞等同志积极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较为突出的是我会会员、全国助残先进个人麦发强长期坚持助残工作,在省残联会议上联合二名助残先进个人合资买了100辆轮椅送给了我省的残疾人,紧接着在助残日和中秋节期间又捐资11000元买慰问品送给海口市503名残疾人;会员陶秀青在“爱心献功臣”活动中捐款10000元,还捐赠海南大学、海南师范、海南侨中、海口一中宣传税务专栏各一个和眼镜350付。
2001年麦发强坚持扶贫助残,中秋节又给秀英区的残疾人送去价值1万元的月饼,12月又捐献1万元参加献爱心助残活动。陈少萍在春节前给振东辖区内的贫困户和民建老会员送年货。梁人高热心我国申办奥运会活动,向北京奥申委捐款1000元。芮锡森捐款1500元帮助白血病小女孩,200元献爱心助残。梁振义、陈国诚、梁人高、侯淑晶和郑淑华共捐款1800元帮助新华支部某会员解决困难。
第五章 章程(录)
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
(1997年11月16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总 纲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本会自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在重庆成立以来,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在民主革命时期,本会团结爱国的民族工商业家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会参加了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本会为促进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努力,贡献力量。在长期实践中,本会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形成了同经济界紧密联系的历史特点。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本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提高会的组织程度和会员的觉悟程度,致力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必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本会的特点和优势,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积极履行参政和监督职能,努力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为实现本会的政治纲领,必须全面加强会的自身建设。要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各级领导骨干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教育和引导广大会员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会的整体素质。要努力保持本会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历史特点,切实提高领导集体水平,加强会的组织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要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会实际结合起来,发扬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调动各级组织和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团结,艰苦奋斗,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责任。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凡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学者,愿意遵守和履行本会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第二条 本会会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加入本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由会员两人介绍,经过考察,支部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阅读会的有关文件,对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参加会所组织的有关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地方重大问题的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在会内,批评会的任何组织和会员;
(五)对会的决议和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
(六)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要求会的组织帮助解决。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机密;
(二)遵守会的章程,执行会的决议和决定,努力完成会的任务;
(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
(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五)相互帮助,增进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六)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所联系的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
(七)参加会的组织生活,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应向原地方组织申请办理转移组织关系。会员如果迁移到没有建立组织的地方,原地方组织仍应与其保持联系,或将其组织关系转到邻近的地方组织。
第七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要求退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支部确认后,报上一级地方组织,注销其会籍。
第八条 会员不履行会员义务,经劝告无效者,由支部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劝其退会,注销其会籍。
第九条 会员的入会、转移组织关系、退会和劝退,市(区、县)委员会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备案,并报中央委员会备查。
第十条 会员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参加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和会务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经基层组织核实讨论,报请上一级地方组织给以表彰。对有重大贡献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报请中央委员会给以表彰。
第十一条 会员应自觉地接受会的纪律约束。会员违犯国法、政纪和会的纪律,应按其具体情节和对待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会内职务、留会察看、开除会籍的处分。
留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会员在留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经过留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恢复其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会籍。
第十二条 对会员的警告、严重警告、撤销会内职务、留会察看的处分,须经支部会员大会讨论决定,经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备案;对会员给予开除会籍的处分,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审核、批准,报中央委员会备案。
对中央委员会委员的纪律处分,须经中央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的纪律处分,须经同级委员会讨论决定,报上一级组织批准,并报中央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会的各级组织对会员的处分,应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必须通知本人,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决定后本人如果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各级组织对会员的申诉,应认真负责处理。
第二章 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 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
(二)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领导集体协商讨论,进行表决,作出决定。
(四)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会员的意见,研究他们的经验,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下级组织应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下级组织在工作中遇到应当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问题,必须向上级组织请示。
(五)会员个人服从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地方组织服从中央组织。
第十五条 会的各级组织应及时发现、培养会员中的优秀人才并向上级组织和有关方面推荐。
第十六条 会的各级领导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会的团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与其他同志一道工作;
(三)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
第十七条 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选举,应经充分酝酿协商,采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无记名投票。
会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成员,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用选举方法产生,可以由省级组织或中央委员会指定。在筹建中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由上级组织决定。
第十八条 由选举产生的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与同级委员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会的各级领导职务都不是终身的。
第十九条 会的组织系统是: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省辖市、直辖市的区委员会,县级市、县、省辖市的区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二十条 会成立新的地方组织,或撤销、合并、改建地方组织,须由中央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会的发展工作要贯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的方针。
第三章 会的中央组织
第二十二条 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全国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举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在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二十三条 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会的重大事项;
(三)修改会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会的中央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召集全国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十五条 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果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第二十六条 会的中央委员会是全国代表大会闭会后,会的最高权力机关,领导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本会。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
(五)决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
(六)推举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顾问。
第二十七条 会的中央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中央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中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四次。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中央委员会主席主持中央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的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根据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讨论、处理中央日常领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席会议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会议规程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 会的中央委员会设秘书长,在中央委员中遴选,由中央委员会任命。会的中央委员会可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中央委员会可设若干工作部门。
中央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条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常务委员会,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常务委员会为止。
第四章 会的地方组织
第三十一条 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直辖市的区,县级市、县、省辖市的区的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会的各级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同级地方委员会召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举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同级委员会或它的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组织备案。在举行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三十二条 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地区会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同级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十四条 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直辖市的区,县级市、县、省辖市的区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如果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的任期也相应地改变。
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名额由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决定,报上一级组织备案。
第三十五条 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后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常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地区会的工作任务;
(四)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组织不选举常务委员);
(五)决定同级委员会秘书长;
(六)推举同级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名誉副主任委员、顾问。
第三十六条 会的各级地方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各级委员会成员须报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报中央委员会备查。
第三十七条 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同级委员会相同。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同级委员会的职权。它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听取和审查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本地区会的工作任务;
(四)决定地方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由同级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在下届同级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开会期间继续工作,直到下届委员会产生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组织,在下届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开会期间,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继续工作,直到下届委员会产生新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为止。
第三十九条 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组成主任委员会议,根据地方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讨论、处理地方日常领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任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条 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可设秘书长,在同级地方委员中遴选,由同级委员会任命。必要时可设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地方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部门。
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必要时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由同级地方常务委员会决定(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由同级委员会决定)。
第五章 会的基层组织
第四十一条 会的基层组织是支部和总支部。有会员五人以上可以成立支部。根据工作需要,一个单位、行业、地区设有两个以上支部的可以设立总支部。
支部、总支部的建立、撤销和合并,由上一级组织决定。
在必要的时候,中央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可以设立直属支部、总支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设直属工作委员会。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编入支部的会员,应由有关地方组织直接与之保持联系。
第四十二条 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会员大会、总支部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委员名额由上一级地方组织决定,必要时可以增补。
支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由支部委员互选产生;总支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由总支部委员互选产生。
不满七人的支部不设委员会,只选举主任一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选举副主任一人。
支部委员会和总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主任、副主任,应报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
第四十三条 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会的政治任务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组织会员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等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上级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
(四)关心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并向上级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定期举行组织生活,结合会员的社会实践,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会员进行自我教育,坚持和发扬会的优良传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六)维护和执行会的纪律,讨论对会员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七)吸收会员,收缴会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会的中央委员会解释。
第六章 人物传略
邱秉衡传
邱秉衡先生是个商人,是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口市地方组织的创始人,曾在海口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副市长。邱秉衡祖籍广东梅县,1903年11月出生于海南海口,汉族,文化程度大学,曾任海口聚益号经理、海口建元行经理、海口华联厂厂长、海口市副市长、海口市百货公司副经理等职,1966年在海口因病逝世。
邱秉衡青年时代在上海大同大学读书,他青少年时期起就受到早期参加革命的舅舅叶文龙的影响,经常跟着舅舅参加朋友聚会,倾听革命道理的讲演。他协助舅舅出版青年爱国书刊。与史丹同志(海南早期的革命家,在华南工学院任副院长离休)一起当宣传员,向青年学生传送进步书刊,宣传革命思想,参加学生运动。
海南在我国是接受革命影响较早的地方之一。1925年孙中山先生逝世和省港大罢工等重大事件相继发生,海南各界群众宣传民主革命思想和抗议帝国主义暴行的革命运动非常高涨,热心革命的邱秉衡先生未待大学毕业就赶回海南投身革命运动。1926年6月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海口市竹林村邱氏祖屋召开,王文明主持大会,中共广东区委特派员杨善集传达中共四大精神和广东区委的指示,讨论了国共合作的形势和琼崖党组织的任务。大会期间邱秉衡先生主要担负着站岗放哨的任务。
从1926年起,邱秉衡帮助史丹同志购买枪支,武装东方、昌江一带的农民协会自卫队。当时仅英显、居多两村的农民自卫队、爱群会,就拥有步枪100多支。自此之后邱秉衡先生就一直以邱家在海口市新街(现在的新华北路)的“聚益”号盐铺作为中转站,帮助中共琼崖纵队购买和转运枪支弹药。当年与邱秉衡一起经商的老先生们在解放后经常提起往事:那时候那些“甘蔗”、“扁担”经常从后东溪运进“聚益”铺里去。所谓“甘蔗”、“扁担”指的就是枪枝。
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国民党反动派大肆逮捕和杀害共产党人。共产党的革命活动从此转入了地下斗争。这时候的邱秉衡先生仍然临危不惧,仍以邱家祖屋作为共产党活动的秘密地点,王文明、杨善集等琼崖共产党领导人长期住在邱家的祖屋里进行革命活动,他们或以打麻将的方式来进行工作研究,或以晚上乘凉讲故事的方式来传达宣传革命道理。邱秉衡以“聚益号”店铺作掩护,经常接待琼崖纵队伤病同志住在店里医疗,接待来自香港或大陆内地的革命同志。当时革命志士遭受逮捕杀害的可不少,海口商界的同仁们在解放后谈起此事时都讲述到邱秉衡先生雇工收殓烈士的事情。同时邱先生总是想尽办法做营救共产党人的工作。当时的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长陈德华同志被捕,邱先生出面担保陈德华出狱,并用商船将陈德华送到广州湾(现在的湛江),再取道香港安全脱险去了上海。这件事曾引起反动政府的怀疑,多次传讯邱先生进行审问。然而邱先生英勇机智,以经商行动作为掩护,对答如流,滴水不漏,使营救行迹始终得以保密,陈德华同志得以安全转移。
1937年全国人民团结抗日的气焰十分高涨,中共琼崖特委依据中共抗日统一战线的政策,主动提议琼崖国共双方进行谈判,协商团结合作共同抗日事宜。然而就在谈判期间,国民党琼崖当局却冒天下之大不韪,竟然逮捕了中共琼崖特委书记冯白驹同志。此时邱秉衡先生配合中共琼崖特委,联合海口市商界人士以及海外侨胞共同致书国民党琼崖当局,对逮捕冯白驹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冯白驹同志。当时中共琼崖特委及时派员往广东省委汇报,并很快报告了党中央。经党中央周恩来、叶剑英同志的大力营救,蒋介石迫于中共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压力,才下令国民党琼崖当局释放了冯白驹夫妇。冯白驹同志释放后,代表中共琼崖特委与国民党琼崖当局继续进行谈判,终于达到了琼崖国共两党团结合作,共同抗日的协议,建立了琼崖抗日统一战线。
海口沦陷后,邱秉衡先生不愿在日寇的铁蹄下生活,带着全部家眷逃难香港。不久他又携资前往澳门与杨柏南先生合资经营“恒安”盐号。在澳门他一如既往地支持抗日救援工作。他资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澳门工商俱乐部;他组织救济队,起早摸黑地指挥煮粥工作救济处于困境中的难民;他出资接送在抗日战争中负伤的病员往澳门镜湖医院接受治疗。抗日战争胜利后,邱秉衡与杨柏南先生一起携资离开澳门,返回广州开“生泰”号继续经营盐业。
海南解放前夕,为了接应大军解放海南,邱秉衡把资金转回海南,在邱家“聚益号”旧址建起了“建元行”百货商店,以经商店作为掩护,通过店里的地下室将枪支弹药从后东溪转运给琼崖纵队,直至迎接大军解放海南。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了朝鲜战争。中国人民响应中共中央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到处都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当时邱秉衡先生带领工商界人士参加抗议美帝国主义暴行的示威游行,参加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宣言的签名活动。1951年响应市抗美援朝分会关于“捐献飞机大炮”的号召,带领海口市工商界人士捐款,一次就购买了一架“海口市工商界号”战斗机,之后又继续发动工商界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捐款至12月15日止,共发动工商界捐款19亿9千万元(旧币)。邱秉衡先生不仅捐款,还主动送刚刚初中毕业的女儿邱宏芳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奔赴朝鲜战场抗美援朝。
1951年邱秉衡先生同工商界人士一起筹备成立海口市工商业联合会,并出任第一、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委。邱秉衡先生曾是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委,作为广东省的代表出席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并任全国工商联执委、财务审查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1954年邱秉衡先生协助党和政府推动“商转工”的工作,作为试点首先将自家的“建元行”百货店转业为华联制伞厂。1955年又作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试点,实现了华联社的公私合营,促使海口市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邱秉衡先生由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1955年海口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副市长。
1956年初,按照民建中央、民建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和中共海口市委的指示精神,以邱秉衡先生为召集人,陈鼎祥为副召集人,在海口市成立民建支部筹备委员会,积极发展工商界人士参加民建会。1956年5月25日民建海口市支部委员会成立。1956年9月9日又成立民建海口市委筹备委员会。他当选为主委,邱秉衡先生作为民建代表,在1956年9月海口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当选为常委。
邱秉衡担任副市长届满后,正值反右派运动。邱秉衡先生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然而他诚实地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改造资产阶级世界观,认真接受工人阶级的监督,积极参加劳动锻炼,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终于在1961年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摘掉了“右派”帽子。此后邱秉衡先生仍继续从事经济工作,先后在市纺织公司、医药公司和百货公司担任基层领导工作直至1966年在海口因病逝世。
一位民主人士自觉接受共产主义思想,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事,肝胆相照,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就具有共同奋斗的亲密战友关系。邱秉衡先生是海口民建会员的榜样,邱秉衡先生的事迹激励着海口民建会员永远跟随共产党走,为建设社会主义而贡献力量。海口民建会员在邱秉衡事迹的影响下也涌现出大批与共产党肝胆相照,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先进人物,这些先进人物当中有热心参政议政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民建全国优秀会员,有长期坚持扶贫助残的全国助残先进个人,有千里迢迢到湖南救灾的全国抗洪救灾先进个人,有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做出贡献的省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省专利先进工作者,省优秀勘察设计院院长等。他们为党的事业尽心竭力,给海口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增添了一份光彩。从而体现了民主党派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中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七章 大事记
(1956年5月至2001年12月)
1956年
5月8日民建海口市支部筹备委员会在海口市宣告成立。受民建广东省工作委员会的指导,推荐邱秉衡为召集人,陈鼎祥为副召集人,筹备委员11名。
5月25日,民建海口市支部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邱秉衡,副主任委员:陈鼎祥,推选委员5名。
9月9日,民建海口市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邱秉衡为主任委员,陈鼎祥、王桂山为副主任委员,卢芸生为秘书长。
11月6日市民建筹委会会员参加市政协召开的“海南区海口市各界人民支援埃及人民反抗英、法侵略大会”,会后举行游行示威。
11月10日市民建筹委会会员参观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九十周年图片展览。
1957年
1月市民建筹委会组织学习中共八大文件精神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历史经验》。
1月海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我会邱秉衡、陈鼎祥(人委委员)、林鸿藻、何增裕、冯乃敬、许琼兰、王桂山出席会议,邱秉衡当选为海口市副市长。
6月,市民建筹委会发动成员开展反右派斗争,全面开展整风运动,成立“市民建、工商联两会整风工作委员会”。
8月市民建筹委会组织会员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并积极投入整风反右斗争运动。
1958年
3月市民建筹委会参加海口市各民主党派、工商界、无党派民主人士向党交心誓师大会。
5月召开海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我会云锦卿、邱秉衡、陈鼎祥、郑昌运、冯乃敬、江天富、王桂山、余子秋出席了会议,会上云锦卿当选为广东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月7日,民建海口市委员会成立,李福民当选为主任委员,云锦卿为副主任委员,吴家琼为秘书,委员8名。
市委会号召全体会员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把技术才能,业务经验贡献给国家,我会与市工商联一起在市郊浮陵水建立“双收农场”。
10月我会组织会员参加由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总路线教育参观团,到工厂、公社参观,接受教育。
11月,陈鼎祥当选为海口市政协第一届副主席。
1959年
4月召开政协第二届委员会,我会云锦卿(常委)、蔡昌信(常委)、李福民(常委)、敦贻轨、陈庆池、许琼兰、陈鼎祥、邱秉衡、潘子轨、陈义松出席了会议。
上半年,我会组织会员和全体机关专干深入生产基地支援农业生产。
下半年,我会组织会员学习反右倾、鼓干劲等文件。
1960年
3月,市民建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市中山路15号工商联会议厅举行,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李福民为主任委员,云锦卿为副主任委员,郑启寰为秘书,选出委员8名。会议期间对会员进行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和前途教育。鼓励会员坚决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克服暂时出现的困难。
3月我会组织部分会员与各界人士一起进行环岛参观学习。
11月召开海口市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我会王桂山、陈鼎祥、云锦卿、冯乃敬、苏杰生、潘瑞珍、关光汉、陈恢中出席了会议,会上云锦卿当选为海口市副市长。
1961年
12月召开政协海口市第三届委员会,我会陈鼎祥、云锦卿、李福民(常委)、蔡昌信(常委)、陈义松(常委)、敦贻轨、陈庆池、林鸿藻、许琼兰、邱秉衡、潘子轨、余子秋、潘瑞珍出席了会议,会上陈鼎祥、云锦卿当选为副主席。
1962年
年初,市委会组织会员学习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克服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局面。
4月,我会组织会员结合实际,运用“神仙会”的方法,以“三自”、“三不”的原则,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时事政策。
6月30日我会组织会员参加游行示威,声讨美蒋窜犯我国大陆东南沿海地区。
1963年
4月27日至5月27日市民建会在中山路15号工商联会议厅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李福民当选为主任委员,云锦卿为副主任委员,郑启寰为秘书,选出委员9名。会议精神是教育全员坚持兴无灭资的政治方向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中共市委统战部长林鸿春莅临大会指导。
10月召开海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第四届委员会,我会人大代表云锦卿、邱秉衡、王桂山、冯乃敬、苏杰生、陈义松、关光汉和政协委员陈鼎祥、云锦卿、李福民(常委)、蔡昌信(常委)、许琼兰(常委)、敦贻轨、陈庆池、林鸿藻、邱秉衡、潘子轨、余子秋、潘瑞珍、郑德彩出席了会议,会上云锦卿当选为海口市副市长、广东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鼎祥、云锦卿当选为政协副主席。
1964年
春,我会组织会员参观海南区学习毛主席著作展览会和海南农垦经济作物展览会。
1965年
11月我会组织部分骨干到澄迈县瑞溪公社参观了解“四清”运动成果和农业生产情况。
1966年
5月前,按照广东省民建的指示精神,在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反对现代修正主义内容的思想教育,推动学习毛主席著作,加强思想改造。
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海口市民建会被迫停止一切活动。
6月27日我会创始人、首任主委、始终与共产党风雨同舟的邱秉衡同志,因病医治无效逝世,终年63岁。
1976年
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开创了拨乱反正的新局面。中共中央重申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1977年
民建市委会恢复活动,原下放到罗牛山五七干校边劳动边参加“斗批改”运动的机关干部陆续调回市委会机关工作。
1978年
9月13日中共广东省委电报通知恢复民主党派活动。
1979年
根据中共中央1978年11号、55号文件精神,市委会决定对被错划为右派的成员全部改正,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恢复工作,补发扣减的工资或办理退休。
1980年
12月12日-14日,在中山路15号召开民建海口市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中共市委统战部长林栋莅临大会指导并讲了话,主要内容是组织、推动会员,着重学习邓小平副主席的《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的经济建设的方针》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陈鼎祥为主任委员,郑昌运、林鸿藻、李福民为副主任委员,共有委员11名。
1982年
4月召开市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第五届委员会,我会人大代表陈鼎祥、郑昌运、陆国桐、梁人高和政协委员林鸿藻、李福民(常委)、钟衍保、林志贤、潘子轨、陈义松、陈家禄、郑德彩、何增裕、曾文綍、蔡吕信(常委)、谢肖珊(常委)、潘瑞珍出席了会议,会上陈鼎祥当选为海口市第七届人大副主任,林鸿藻当选为政协海口市第五届副主席。市委会组织成员学习邓小平同志《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等理论。
1983年
成员何增裕被评为广东省商业销售系统先进工作者,两次出席全国省商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并获得“全国商业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海口市商业的门店、企业凡是民建成员当负责人的都盈利。
1984年
2月林鸿藻赴北京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6月12日至13日,在中山路15号工商联举行市民建第五次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委员会。郑昌运任主任委员,林鸿藻、陈鼎祥、李福民、何增裕任副主任委员,李福民兼任秘书长,共选出委员11名,中共市委统战部长林栋莅临大会指导并作了讲话。
7月召开市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第六届委员会,我会人大代表温开东(常委)、林鸿藻、李福民和政协委员林鸿藻、郑昌运、李福民(常委)、谢肖珊 (常委)、李桂林(常委)、钟衍保、林志贤、潘子轨、何增裕、陈勋宇、陆国桐、温开东,会上林鸿藻、郑昌运当选为政协海口市第六届副主席。
市委会组织会员骨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邓小平主任《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醒成员,看事物、想问题,一言一行,都要从“四项基本原则”出发。
1985年
民建市委会与市工商联一起创办“海口工商大厦”和“工商贸易服务公司”,分别向国家缴纳税金26万元和18.81万元,创利分别为6万元和5.48万元。
我会机关搬迁至海口市义龙路工商大厦市政协一楼办公。
11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民建市委会与市工商联创办“海口市建联职业技术学校”,设中级工业会计、商业会计、旅游服务等14个班,共招收学员711人,同时还举办会计专业代培训班2个,招收学员218人,培训商业专业人才。
1987年
7月召开市人大第九次代表大会和政协第七届委员会,我会代表李福民(常委)、陆国桐、梁人高和委员林鸿藻、郑昌运、谢肖珊(常委)、钟衍保、林志贤、潘子轨、潘瑞珍、何增裕、陈勋宇、温开东、邱宏泽、苏庆雄、李桂林出席了会议,会上林鸿藻、郑昌运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
7月17日至18日,在海口市义龙路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民建海口市第六次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昌运,副主任委员:林鸿藻、李福民、何增裕、谢肖珊。秘书王春杰。选出委员13名,市政协主席符国道,中共市委统战部长黄文彬莅临大会指导并分别讲了话,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莅临大会祝贺。
承办“北京经济函授大学海口分校”招收学员1075人,计有经济管理和商业经济专业班,为海南办经济特区培养了人才。
1988年
7月郑昌运赴北京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8月林鸿藻当选为海南省第一届政协副主席。
林鸿藻提交的《建议将长期亏损的中小型工厂企业迅速实行租赁承包或采取公开投标拍卖案》和《建议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工作配套一条龙服务改善投资环境案》被评为该年省政协优秀提案。
1989年
6月间,认真做好“三胞”联谊工作,积极协助政府落实华侨政策,鼓励亲友回琼旅游探亲,投资办实业,经穿针引线,签订引进台资近100万美元的机电大型企业意向书。
6月,北京发生“6.4”政治风波,市委会本着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精神,组织学习邓小平同志接见北京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重要讲话,认清形势,为稳定局面,积极的工作。
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公布。
1990年
中共中央《意见》的公布及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市民建会积极组织会员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参政党的职能。
根据民建中央的指示精神,吸收新会员注意政治质量,德才并重,集中精力做好健全、巩固组织工作。
召集会员学习,动员会员为政治整顿、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服务,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11月召开市人大第十次代表大会和政协第八次委员会,我会代表邱宏泽(常委)、梁人高和委员何增裕(常委)、王树德(常委)、林鸿藻、温开东、苏庆雄、郑昌运、李福民、戴国镇、梁庆耀、谢肖珊分别出席了会议。
1991年
7月,市委会多次组织会员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社论《坚定地走自己的路》
组织会员到冯白驹纪念馆、宋庆龄旧居、冯平将军纪念馆参观,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
9月18日,在义龙路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民建海口市第七次全体会员大会,中共市委书记陈玉益,副书记、市政协主席陈斌,市委统战部长欧良柱,原中共市委书记符国道,民建海南省委主委王俊岩等莅临大会指导并讲了话,省委统战部及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负责人也应邀到会。选举产生第七届委员会,李福民任主任委员,邱宏泽、芮锡森为副主任委员,郑昌运为名誉主委,邱宏泽兼秘书长。委员有9名。
11月编辑出版《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口市委员会志》。
会议强调要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团结一致,维护特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实现海口市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宏伟目标献计献策,搞好“质量、品种、效益年”与中共通力合作,把“纠风”工作引向深入,抓出成效。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
1992年
5月7日至6月18日我会邱宏泽、王树德、芮锡森、侯升荣在北京参加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十四期干部(海南省统战系统)培训班学习。
5月18-22日民建中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优秀会员、先进集体表彰大会,芮锡森获表彰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优秀会员”,海口市建联职业技术学校获表彰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先进集体”。
市委会组织会员学习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
11月19日我会李福民同志在北京出席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六次代表大会。
11月我会芮锡森和侯升荣分别被增补为海口市秀英区和振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家畅的《从重从快打击抢劫出租车的犯罪分子》和梁庆耀的《成立海口市排水公司刻不容缓》2份提案被评为是年市政协优秀提案。
12月在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邱宏泽当选为省一届人大代表。
1993年
1月我会邱宏泽出席海南省第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林鸿藻、芮锡森、王树德出席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林鸿藻当选为副主席。
6月海口市召开人大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政协第九届委员会,我会代表邱宏泽(常委)、芮锡森、侯升荣和委员芮锡森(常委)、王树德(常委)、侯升荣、苏庆雄、戴国镇、梁庆耀、韩明生、叶霞、梁伟烈、陈家畅、侯升荣、梁振义分别出席了会议。
苏庆雄的《建议设立海口市贸易中心》、李福民的《关于加强龙昆里一带交通管理工作的提案》、陈家畅的《全面整顿个体发廊,取缔非法经营,打击嫖娼卖淫活动》和郑昌运等的《建议帮助直辖市市工商联履行新职能》,4篇提案被评为该年市政协优秀提案。
1994年
12月30日在海口市政协纪念《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意见》发表五周年大会上我会芮锡森发言《铮友同心,合作共事》,会后该文章发表在《海口晚报》上。
1995年
我会会员在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共提交提案论文17件。
5月增补侯升荣、高芳峰、吴明哲、陈家畅、郑群兰为民建市委委员。
10月12日,在海口市义龙路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民建海口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省政协副主席林鸿藻、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陈斌、市人大副主任严崇喜、市政协副主席王祥伯、陈序全、省民建副主委林栖凤莅临大会指导,市委副书记陈斌、省民建副主委林栖凤向大会致贺词,市委统战部、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到会祝贺。大会选举芮锡森为主任委员,侯升荣、吴明哲、韩明生为副主任委员,郑昌运、李福民为名誉主委,韩明生兼秘书长。委员有13名:叶霞、苏庆雄、吴明哲、邱宏泽、陈家畅、芮锡森、郑淑华、郑群兰、高芳峰、侯升荣、梁庆耀、梁志雄、韩明生。
8月芮锡森和欧良柱联名写的《对出租车司机要加强培训、持证上岗,统一服装》的提案被评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
12月芮锡森的《在市区菜市场中留给菜农直接零售的摊位》的提案被评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
11月,民建海南省委和市委在市政协礼堂联合举行庆祝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杜青林、王学斌、林鸿藻、胡楷、陈宏、陈斌、严崇喜、陈序全等省、市领导出席了大会。民建省委主委王俊岩,市委主委芮锡森分别作了讲话。
我会芮锡森、戴国镇、苏庆雄、吴明哲、韩明生、侯升荣、杨家和、郑淑华、叶霞和朱苏民等10位同志在会上被表彰为省优秀会员。
12月15—18日民建中央在北京举行纪念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五十周年暨优秀会员、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会上芮锡森同志获民建中央表彰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优秀会员”。
1996年
市委会组织发动会员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一名副主委带头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市体改办等8个单位调研,并据此写成调查报告《海口市股份制企业运作中所面临的几个问题及解决途径》,深刻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供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
成员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向省人大、市人大、政协递交3篇发言稿,8件提案议案和一份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汇报材料,主管工业的副市长对《对盲目引进设备应加以规范》提案专门作了指示,责成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在市政协和市委统战部组织的理论研讨会和征文比赛中,共有11篇理论研讨文章参加。《坚持工商联(总商会)的“三性”,开创总商会经济服务工作新局面》一文在深圳市召开的首届“中国缄市商会经济职能改革研讨会”上做了大会发言。
4—5月基层支部进行改制,由原来4个支部改为9个支部。4—5月,9个支部先后成立,选举产生了支部领导班子:机关支部王树德、戴国镇,城建支部叶霞、雷俭,商业支部苏庆雄、陈家畅,工业支部楼根荃,振东支部杨光,新华支部郑群兰、唐长志,秀英支部张海顺,退休一支部杨家和、王春杰,退休二支部吴家琼、温开东。
民建中央两建部在安徽省黄山市举办“现代企业制度研讨班”,商业支部写的《关于承包经营的几点思考》和《连锁经营是国有商业企业的发展方向》两篇论文参加交流。
9月24日海口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台联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经验交流会在市政协会议厅举行,会上市民建工业支部被评为先进集体。
9月30日晚上我会在华能大厦歌舞厅举行“乐在奉献”赈灾联谊会,同时进行捐款赈灾。
10月3~8日芮锡森代表民建海口市委参加在北京怀柔举行的民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工作研讨会。带去交流的材料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努力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11月市委会参加了在长沙召开的“五省七市民建工作协作年会”。
侯升荣、韩明生、粘孝信、孙荫明、叶霞、林志贤等6人被评为市统战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积极分子。
1997年
在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我会呈交议案提案7件,专题调研材料一份,大会发言稿一份。其中《发展海口玻璃工业》提案得到主管工业市长的批复,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实施:《新埠镇渔港急待开发问题》提案得到市政府的重视,并拨出专款给予改造。
2月在政协海口市九届五次委员会上芮锡森被增选为市政协副主席。
3月市委会创刊出版《海口民建》内部交流资料。
市委会委派专干赴昆明参加民建六省八市协作年会,交流民建会务和组织建设工作经验。
4月28日我会举行八届六次委员扩大会议,选举参加省民建二大代表17名,任命韩明生为市委会秘书长。
5月22至6月26日海南省委统战部和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第三期县处级党外干部进修班。我会芮锡森、韩明生同志参加学习,芮锡森任班长,并在结业典礼上作《民主党派离不开共产党的培养教育》的发言。
10月我会机关随同市政协和各党派团体一起搬迁到海口市滨海大道50号办公,位置在政协大楼8楼东侧。
10月8日一11月6日芮锡森在北京参加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六期党外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学习。
11月12~18日芮锡森在北京出席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8年
1月19日市委会在沿江鸡饭店举行全体会员参加的迎春座谈会。1月芮锡森撰写的《组建综合利用海南资源的企业集团,树立我省的支柱行业》的提案被评为海南省二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
2月26日民建市委八届二十四次主委办公会议决定成立“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并制订出工作规则。
4月1日,市民建参政议政委员会成立,主任高芳峰。会后收集13件提案、建议参加市人大政协两会。
4月召开市人大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我会代表芮锡森、韩明生(常委)、梁人高、杨光、麦发强,委员芮锡森、侯升荣(常委)、吴明哲、叶霞、苏庆雄、戴国镇、梁庆耀、梁伟烈分别出席了会议,会上芮锡森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
4月芮锡森(常委)、侯升荣出席省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5月5日,市委会召开会议学习市第九次党代会、政协第十届会议和市人大十二届会议精神。
6月3日各支部联系实际学习纪念邓小平关于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
7月6日市政协召开九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表彰大会,我会3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
8月17日海口市各界人士举行赈灾捐款活动,民建市委会捐款5000元,会员捐款11230元。
8月18日-21日市委统战部举办骨干培训班,我会主委、机关干部及支部正副主任参加。
10月20日至24日市委会承办的“’98民建九市交流协作会”在海口市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万国权为大会题辞“加强基层交流协作,为参政议政多做贡献”。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主委林栖凤、市委副书记余行恭、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王若娴、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主委芮锡森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会议期间来自重庆、成都、昆明、贵阳、长沙、南宁、常德、南昌及海口等47名代表进行基层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经济建设等交流活动,考察海南经济特区的建设环境,听取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文彰作的经济形势报告,企业家会员也进行了经济合作方面的洽谈。
重阳节,市委会组织30多名老会员举行登高活动。
11月5日至6日,“民建海南省委第二期会员读书班”在海口举行,特邀民建中央组织部陈毓珍部长、民建中央宣传部安冠英副部长授课,我会14名新会员参加。
11月16日,市委会组织会员企业家11人到琼山市云龙镇、灵山镇参观考察琼台合作农业项目,了解高科技农副产品和热带农作物种植情况,思谋发展高效热带水果种植和琼台农业经济合作的良策。
11月30日—12月6日,“海口市统一战线冬运会”在海口举行,我会派出运动员参加6个项目比赛,获女子乒乓球单打第二名的佳绩。12月全年引进资金3750万元人民币,共三个项目。
1999年
1月27日市委会在沿江鸡饭店召开全体会员迎春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省民建主委林栖凤,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王若娴,名誉主委李福民等出席。
2月2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莅临我省开展调研活动,兴致勃勃地参加了市民建会商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听取情况汇报后就如何搞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会员参政议政水平,以及经济建设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状况等与会员们亲切座谈。省政协副主席林栖凤、市人大副主任杨少华、市政协副主席芮锡森、市统战部副部长黄瑞芳和我会副主委侯升荣、吴明哲、韩明生等参加座谈。
4月28日,市委统战部在假日海滩举行统一战线沙滩运动会,我会组织会员参加各项比赛,获女子接力优胜奖。
5月10日,市委会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和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座谈会,学习胡锦涛副主席代表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发表的重要电视讲话,对北约野蛮轰炸我国驻南使馆的暴行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决心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击北约的暴行。
5月18日—22日,“’99民建九市协作年会”在贵阳举行,我会委派代表参加并做了经验交流。
6月17日至18日,市委会组织企业家会员经济考察团赴白沙、昌江两县进行了考察,并对该县经济发展及经济合作项目进行了探讨。
6月21日,市委统战部召开统战宣传骨干培训班,李运全、邱宏泽踊跃投稿受到表彰。
6月22日,市统战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推选我会高芳峰为理事。
6-7月我会九个基层支部换届工作完毕,并经主委会正式批准,产生新的支部正副主任:机关戴国镇、梁建勋、高芳峰,城建叶霞、雷俭、邓存琼,商业苏庆雄、陈家畅、李爱国,工业孙荫明、宋美云、刘纯,振东杨光、陈少萍、李运全,新华郑群兰、唐长志、梁振义,秀英张海顺、麦发强、邹春来,退休一杨家和、王春杰、苏杰生,退休二吴家琼、许鸿奕、占秀胜。
7月17日至23日,由市政协副主席王若娴、芮锡森带领的环北部湾地区经济考察团一行11人考察了广西北海市以及城南的下龙、海防等环北部湾城市。
7月22日市委会召开机关干部和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座谈会,传达中共中央通知和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揭露批判李洪志的“法轮大法”,维护安定团结大好局面。
8月6日,市政协举行工作理论研讨会,戴国镇《提高意见批评质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的论文被评为二等奖。
9月21日,我会全体人员团聚中国城,庆祝国庆五十周年。
9月25日,海口市庆祝中国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大会,我会全体机关干部和会员参加。
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芮锡森的发言《把我市建成区域性商贸中心的几点意见》获得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蔡长松的好评,并批转给市政府分管领导考虑落实。苏庆雄《加强民主监督,切实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的提案受到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纳。
12月23日,省民建在金海岸罗顿大酒店举行“庆澳门回归,迎接新千年”联欢会,省市领导及我会会员300多人参加,这是省民建成立以来第一次举行的大型活动。
12月31日,海口市统一战线“世纪杯”书画摄影作品大赛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民建中央副主席万国权为活动题辞“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我会选送66件作品参赛,28件作品获奖。李运全、梁振义分别获书法、摄影一等奖,芮锡森、陶秀青、高芳峰获摄影二等奖,吴良兴获书法三等奖,邱宏泽获摄影优秀奖。
2000年
1月芮锡森在海口市人大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增选为市人大副主任。
我会共向两会及有关部门提交提案、议案建议、意见22件,社情民意材料5件,调研报告1件,论文2件。
1月市委会召开参政议政委员会会议,发动会员为人大政协两会撰写提案议案,以市委会的名义向市政协提交的提案《应尽快规划建设海口市医药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和《规范我市化肥市场秩序刻不容缓》2份,个人提案议案15份,社情民意15份,其中李运全撰写的《应尽快规划建设海口市医药商品批发交易市场》被市政协列入当年重点督办提案,引起市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并作了答复。
2月全省人大二届三次会议上,芮锡森代表牵头提出《该给公益性公共汽车返还燃油附加费》意见引起共鸣,经修改后以海口团名义向省交通厅和财政厅提出质询案,获得省人大的受理,提请三位厅长到海口团接受质询。
4月15日,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冯克煦莅临海南考察工作,并参加了民建市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作了关于后备队伍建设问题的重要讲话。
市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观“中共琼崖一大旧址”,纪念海南解放五十周年。
组织会员观看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的录像,听取“关于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中的热点问题的报告。”
民建中央举办“纪念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55周年征文和书画比赛”,会员李运全上送参赛的二幅书法作品被评为优秀作品。
9月11—15日中共海口市委统战部和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党外年青干部培训班,我会董敬军等9位同志参加了学习。
10月15—20日民建九市交流协作会议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我会芮锡森、邱宏泽、李运全前往参加,我会在会上交流发言的题目为《发挥群体作用,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11月海南省统战部和省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民主党派基层干部培训班”,我会叶霞、戴国镇、李运全、麦发强、李爱国、陶秀青等6位同志参加学习。
11月14日民建中央妇委会妇女工作研讨会在海口琼苑宾馆举行,我会叶霞、杨萍、郑淑华出席了这次会议。
12月商业支部获得民建全国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苏庆雄代表商业支部赴京出席民建中央纪念成立55周年暨全国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表彰大会。
12月20日我会举行八届十二次委员会,听取芮锡森代表市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听取苏庆雄传达赴京出席民建中央纪念成立55周年暨全国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表彰大会的情况。
2001年
1月12日我会全体会员在民航宾馆举行迎新春联欢晚会,轻歌曼舞喜迎21世纪第一个新春佳节。
2月5日参政议政委员会举行“揭批法轮功邪教本质”座谈会,声讨法轮功组织在天安门广场进行自焚,、残害生命的罪恶行径。
市政协增补董敬军、陈国诚、郑丽文、陶秀青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省人大、政协2月10日在海口召开,会期5天,我会董敬军《调整我省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省民建在省政协大会上的发言,获得了省领导的重视;梁伟烈《关于“十五”期间更好地保证{献血法)贯彻实施的建议》作为省民建的提案,被省政协列为重点督办提案;芮锡森《建议制定国营农场属地勘界工作的议案》被安排给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理,经省长办公会议确定,在“十五”计划期间解决农场与农村之间的土地权属问题。
2月20—24日市人大十二届五次和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同期召开,我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会议期间总共提交了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19件,充分发挥了会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其中韩明生代表的《海口市涉案物品估价办法》的议案获得市政府采纳,并组织有关人员撰写该项法规草案,通过有关程序后颁发;董敬军委员的《做好入世准备工作,迎接对外开放新阶段》作为市民建在市政协大会上的发言获得了市政协领导的好评。
6月市政协评选1998——2000年优秀提案和先进信息工作者,叶霞《关于盘活海口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和戴国镇《建议市政府建立高层次的智囊班子》两篇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黄引旧同志被评为先进信息工作者。
我会创始人邱秉衡同志的祖屋——中共琼崖一大旧址经过修缮一新,于6月28日正式开放,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杜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汪啸风、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蔡长松等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仪式,邱秉衡同志的儿子、我会会员邱宏泽也参加了开幕仪式。7月份我会机关干部和各支部会员先后组织前往中共琼崖一大旧址参观。
7月4日我会召开参政议政协委员会会议,学习江泽民总书记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会员们纷纷发言,一致认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它对于我们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民建中央在福建省泉州市举办第五期“邓小平统战理论研修班”,我会吴明哲、梁伟烈、麦发强和叶霞参加了该研修班的学习。
我会麦发强无偿奉献位于龙华一横街的赛强大厦二楼作为“海南省民建会员活动中心”,民建中央冯克煦副主席为会员活动中心题了字。9月23日会员活动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同时还举行了“赛强杯”乒乓球比赛。
民建十城市交流协作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我会郑淑华、黄引旧、张洪德和李才发前往参加。
10月19日举行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口市第九次代表大会,芮锡森同志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进一步加快海口经济发展速度而努力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委员会,叶霞(女)、李运全、李爱国、邱宏泽、杨光、麦发强、芮锡森、邹春来(女)、宋美云(女)、陈国诚、陈家畅、郑群兰 (女)、侯升荣、高芳峰、陶秀青、梁伟烈、韩明生、董敬军、雷俭、戴国镇等20人当选为委员。同日举行的九届一次委员会选举了芮锡森为主委,叶霞、梁伟烈、董敬军和麦发强为副主委,任命邱宏泽为秘书长。
11月16日民建中央冯克煦副主席来琼考察,在海口接见了我会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
11月我会麦发强、邱宏泽、张洪德和卢雄等四位同志参加了我市海外联谊会考察团到泰国曼谷出席世界海南乡团联谊会活动。
12月我会高芳峰参加海口市统战部组织的考察团出访欧洲。
12月我会《海口民建》改版为彩色封面分栏目规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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